香港‧女助理揭甘乃威被拒仍死纏


  • 甘乃威昨公開他向王麗珠的道歉信,表示他不能處理好自己暴躁脾氣,以1個月代通知金解僱她,使她感到尷尬及羞辱,傷害了她的尊嚴,事後感到萬分懊悔。甘乃威又指自己的言語令王麗珠感到不安及不快,已向她表示深切歉意,並補償15萬元。(圖:香港明報)

  • 本身為教徒的甘乃威前女助理王麗珠,首次詳細披露甘乃威從向她表白以至解僱她的經過。(圖:香港明報)

在立法會下週三決定是否就民主黨議員甘乃威無理解僱女助理事件展開調查之際,事件女主角王麗珠首次發表署名聲明,以“受害者”身份詳細披露甘乃威在今年6月向她“示愛”被拒後,仍多番要求與她單獨會面及外出;直至9月底一次內部會議,甘乃威因不滿她“一邊寫稿一邊開會”,便以“無法合作”為由即時辭退她。

王麗珠更表明,從沒與民主黨達成保密協議。這明顯與民主黨一直以“與女事主有保密協議”為由,拒詳細交代事件的說法相悖。

民主黨反擊:王要求並獲15萬

民主黨隨即大反擊,公開王麗珠因事件要求並獲得15萬元的賠償及事後發給她的道歉信,黨主席何俊仁強調,王麗珠的確曾要求不要公開事件,該黨是有“保密責任”,又指王麗珠欲在拋出聲明後便可為事件畫上句號是“一廂情願”。他說不會猜測王麗珠此際公開事件的動機,但據悉民主黨內部對王麗珠發聲明此舉感到憤怒,有人更提議透過民事訴諸法庭,迫使女事主接受盤問,全面公開事件的實況。

原本稱因壓力未能協助調查的王麗珠,突然在週四(12月3日)傍晚透過律師行,向全體立法會議員及傳媒發表5頁長的聲明,指希望藉聲明親身講述事件經過,讓事件能水落石出。《明報》比較王麗珠的聲明與甘乃威10月時的說法,發現2人就事件的版本至少5處有出入(見表)。

中環高級餐廳表白

王麗珠披露,甘乃威在今年6月15日突要求與她單獨外出面談,在中環一高級餐廳表白,說對她有好感,“當時我很錯愕,即時拒絕了他,並多次表明辭職,甘乃威表明不希望我辭職,卻要求我回家再三考慮大家的關係……甘乃威示愛被我拒絕後,仍多番要求我跟他單獨見面”。王麗珠說,為免對方再有“暇想”,拒絕所有非必要、與工作無關的邀約,但甘乃威仍不斷以工作為由,要求2人單獨外出工作和面談。她稱,自己在確保公事辦妥同時,避免與甘乃威有獨處機會。

一邊開會一邊寫稿成導火線

至9月23日,甘乃威邀請王麗珠及秘書外出午膳,秘書說已約朋友後,她則無回應,甘乃威其後致電邀約單獨午膳,她拒絕後,甘再追問翌日可否應約,她表明不可以。同日,甘乃威要求單獨談公事,但她拒絕閉門商談。甘乃威解釋事件時並無提及2度邀約對方午膳,只說邀約一次後,或令對方誤會。

聲明披露,辭退王麗珠的導火線是9月24日的一個職員內部會議,王麗珠在聲明說,那時她正趕撰新聞稿,甘乃威則要求召開職員會議,她唯有一邊寫稿一邊開會,但甘仍非常不滿。翌日,甘乃威表示無法合作,即時辭退她。甘乃威當日解釋,王麗珠說手頭上有工作而拒絕開會,他不接受其工作態度而解僱她。

甘堅稱沒示愛
沒求愛不遂解僱

甘乃威週四晚上與民主黨領導召開記者會回應事件,被問及早前他只提及曾2次邀約女助理,但王麗珠在聲明中則說甘乃威曾“多次”邀約她,甘之前的言論是否有不盡不失。甘乃威表示,他的辦公室只有2名職員,故會與職員經常因為工作需要單獨相處。他又堅稱沒有向王麗珠示愛,亦沒有求愛不遂而解僱她。他已經將平日王麗珠撰寫的信件,“對她的督導和相關資料”交給律師處理,但不會公開批評她的工作表現。

對於王麗珠在聲明中指“何俊仁、劉慧卿和我,並沒有訂明任何保密協議”,何俊仁被問及之前是否拿“保密”作為擋箭牌,他對此否認並堅稱當時“女事主要求不好公開事件,要求內部處理”,認為民主黨有“保密責任”,但承認雙方是沒有白紙黑字協議。

“視甘為上司
從沒喜歡過他”

曾任電視新聞女主播的甘乃威前女助理王麗珠,在公開聲明中,縷述甘乃威今年6月至9月間向她表白及多番邀約會面的困擾,還一抒對愛情的看法,坦言相信兩情相悅的愛情,一生一世的婚姻,更斬釘截鐵地說“從沒有喜歡過他(甘乃威)”。王麗珠寫道:“由始至終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拒絕一個有妻女、一個在建制有位置的政客、我的上司——甘乃威。”

聲明中,王麗珠劈頭第一句就這樣介紹自己:“我是王麗珠,是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的前助理,也是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中的受害者。”

要為含屈啞忍職業婦女打氣

王麗珠透露,事件在10月初曝光後,她和家人好友都承受著沉重壓力,令她“徹夜難眠、食不下咽”,壓力之大,超乎其想像和估計。她自言無黨無派,也沒有政治機心,卻無辜被捲入公眾輿論,成為被談論及追訪的人物,壓力更令她無法協助調查。她表示,在家人好友的支持以及神的引領,慢慢走出窘境,意志逐漸恢復過來;又希望交代事件後,所有的紛擾和評論可以告一段落,“希望喚醒各界關注女性在辦公室不時遇見的困難處境,為一眾含屈啞忍的職業婦女打氣”。

她坦言,對愛有一份堅持和執著,相信兩情相悅的愛情,一生一世的婚姻。她說,“一直視甘乃威為上司,從沒有喜歡過甘乃威,加上他有家室,我是不會接受他的”。但她需要工作,所以在甘乃威多次勸阻下,繼續留守工作崗位,她形容自己“在私人感情上我與甘乃威保持距離,但在工作上我依然克盡己任”。

王麗珠稱,這份聲明不單是向公眾交代,也希望為此事畫上句號,懇請各界尊重她的感受,不要再向她追根究柢,讓她有多一點自由空間,重新上路。

被指承諾譴責甘
何俊仁稱王理解錯

甘乃威前助理王麗珠在聲明中,公開民主黨向她作出的“5點承諾”,其中3點是她主動提出,包括要求甘乃威發道歉信,又指何俊仁更“附加”了2點承諾,包括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何俊仁反駁,他根本不可能在事件還未完成調查時,便毅然承諾譴責甘乃威。他形容王麗珠“誠實”,但批評她理解有問題。

何:不可能未調查便譴責

王麗珠指出,她9月底與何俊仁及劉慧卿會面時,要求該黨嚴肅處理事件,包括(1)甘乃威以個人名義發道歉信,詳細解釋辭退她的原因,特別要交代甘乃威曾經向她表白(有好感),並承認辭退不合理,誠懇道歉;(2)要求甘乃威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出在職聲明,澄清其工作表現無問題;(3)向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通報,甘乃威曾經向她表白(有好感),辭退她的原因與其工作表現沒有絲毫關係,還她公道。

王麗珠指出,何俊仁除答應上述要求外,並附加2項行動,包括(1)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2)向民主黨辦事處的員工通報她被解僱,並非因工作表現。劉慧卿說,王麗珠在會上要求他們“做這樣、做那樣”,他們的確是同意說會做,“雖然說做,做完便說給你(王麗珠)聽,無可能未做便應承了,所以(她)是有問題”。

何俊仁在傍晚的記者會上回應謂:“如果她理解我當時我作出的承諾,是一定會做足她的要求,這是錯的!”何俊仁又說,他作為一個接受投訴的人,不可能未進行調查便已認定甘乃威有錯,繼而承諾王麗珠一系列安排,而要求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也不合邏輯。

何俊仁更明言自己根本沒有答應她:“(王麗珠)說我一定承諾了,並非這樣,這樣便說我失信,我不接受。”他又指王麗珠可能不是有心“講錯話”,“她是誠實,但理解有問題”。

聲明確立指控
議員考慮支持調查

立法會下週三將表決譴責甘乃威的議案,以決定立法會是否就事件展開調查,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及會計界陳茂波均指出,女助理王麗珠的聲明內容,與甘乃威早前的說法有矛盾及出入,譚耀宗指立法會應繼續調查。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表明該黨原則上支持立法會調查,但拒回應會否就議案投票。

原認為事件“有被告、無原告”不支持啟動調查程序的陳茂波表明,由於王麗珠的聲明詳述事件經過,可視為對立法會調查的證供,加上王麗珠與甘乃威的說法有出入,他決定重新考慮是否支持調查。

譴責議案字眼不修改

譚耀宗表示,根據王麗珠的聲明,已確立了甘乃威求愛不遂一事並非只是一般表達好感,與甘乃威說法明顯前後矛盾,是確立了對甘乃威的指控,民建聯今日召開黨團會議再研究事件,他認為,立法會需續啟動譴責程序調查。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將於下週三會議提出議案,指鑑於甘乃威“行為不檢”,包括“向傳媒發表的言論前後不一、有所隱瞞”,以及對被他評為整體工作表現良好的女助理表示好感遭抗拒後將她解僱,“處事不公”,予以譴責。

但旅遊界議員謝偉俊早前表明,將在動議後即時提出“不得就譴責議案再採取任何行動”議案,阻截立法會調查甘乃威。劉健儀週四晚上表示,由於議案已交上大會議程,她不會再修改譴責字眼。《明報》週四未能聯絡謝偉俊。

表明將就謝偉俊議案投棄權票的工聯會黃國健,看過王麗珠的聲明後,認為甘乃威明顯有錯,但“罪名值20大板,而非斬頭”,仍會投棄權票。

公民黨余若薇認為,對甘乃威的譴責動議的原有指控,絕對不足以構成譴責,但她未有明言投票立場;社民連黃毓民則呼吁王麗珠出席調查,劉健儀則稱自由黨未決定投票立場。

甘乃威道歉信

王麗珠女士:

我感謝你多月來在我辦事處作出的貢獻。

在2009年9月24日,我因不能夠處理好自己的暴躁脾氣,當日以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即時將你解僱,使你感到尷尬及羞辱,傷害了你的尊(嚴),我事後感到萬分懊悔。當此期間我有些言語令你感到不安及不快,我就此向你表示深切的歉意。而你在任職我的私人助理期間,工作表現一直良好,我願意為我的當天過失,補償你半年的薪酬共港幣15萬,以便你能夠有時間可以另覓工作,請你接受。若你仍有其他的投訴,我願意面對民主黨的公正處理。

甘乃威

王麗珠聲明

我是王麗珠,是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的前助理,也是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中的受害者。

由10月初事件見報至今,我和家人好友承受了沉重壓力,壓力之大,令我有時徹夜難眠,有時食不下咽,在這樣的心理及生理狀況下,我無法回應傳媒及政界朋友的查詢。然而,在家人、好友的支持及精神的引領下,我慢慢走出窘境,意志也逐漸恢復過來。

此時此刻,我正式藉此陳情書講述事件經過,希望以自己的親身敘述,讓事件能水落石出,讓紛擾的猜測及評論告一段落,也希望自己能儘快重投正常生活。同時,希望喚醒社會各界關注女性在辦公室不時遇見的困難處境,為一眾含屈啞忍的職業婦女打氣。

由始至終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拒絕一個有妻女、一個在建制有位置的政客、我的上司——甘乃威。

2009年6月15日,甘乃威突然要求我單獨和他外出面談,在中環一間高級餐廳,甘乃威向我表白,指對我有好感。當時我很錯愕,即時拒絕了他,並多次表明辭職。甘乃威表明不希望我辭職,卻要求我回家再三考慮大家的關係。

我對愛有一份堅持和執著——我相信兩情相悅的愛情,一生一世的婚姻。我一直視甘乃威為上司,從沒有喜歡過甘乃威,加上他有家室,我是不會接受他的。

然而,我需要工作,所以在甘乃威多次勸阻下,我留守工作崗位。甘乃威示愛被我拒絕後,仍多番要求我跟他單獨見面,為了避免甘乃威再有暇(遐)想,我一一拒絕非必要及和工作有直接關係的邀約。

雖然在私人感情上我與甘乃威保持距離,但在工作上我依然克盡己任。然而,甘乃威不斷以工作需要為理由,要求我單獨和他外出工作或面談,作為盡責的僱員,我是無法拒絕僱主有關工作的要求,因此在必要時我會安排辦事處的暑期工同行,以確保公事完(圓)滿辦妥,同時也避免和甘乃威有獨處的機會。

2009年9月23日,甘乃威在辦公室邀請秘書和我外出午膳,秘書表示已約了朋友,我則沒有回應,甘乃威離開辦公室後致電給我,再一次邀請我單獨與他外出午膳,我拒絕後,他再追問翌日可否應約,我亦表明不可以。甘乃威下午返回辦公室,要求我單獨到另一房間談公事,我認為談公事可以在辦公室談,並拒絕把門關上。

2009年9月24日,甘乃威和同事們在辦公室召開職員會議,當時我為趕撰新聞稿,唯有一邊寫稿一邊開會。但甘乃威不滿意,隨即要求其他同事離開辦公室,改到另一個地方繼續開會,而我一寫好新聞稿便加入會議。翌日,甘乃威表示和我無法合作,即時辭退我。當晚,我的前僱主譚香文陪我約見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向她訴說事件始末,希望劉慧卿能為我討回公道。席間,譚香文為我爭取,建議民主黨為我尋找新職位或以金錢作為不合理解僱的賠償。在第二天,劉慧卿致電給我,指可安排我在民主黨工作,但我當時只答謝,沒有答應,亦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2009年9月30日,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劉慧卿和我見面,我要求民主黨嚴肅處理事件,包括:

一)甘乃威以個人名義發道歉信,詳細解釋辭退我的原因,特別要交代他曾經向我表白,並承認辭退本人是不合理的,誠懇道歉。

二)甘乃威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在職證明,澄清本人的工作表現沒有問題。

三)向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通報,甘乃威曾經向我表白,辭退本人的原因和我的工作表現沒有絲毫關係,還我公道。何俊仁答應上述要求,並附加下列兩項行動:

一)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

二)向在民主黨辦事處的員工通報本人被解僱,非因工作表現問題。

與會的劉慧卿再提出我可繼續留在民主黨工作的建議,我表明不願意在民主黨工作,只同意接受被不合理解僱的額外賠償。在會面中,何俊仁、劉慧卿和我,並沒有訂明任何保密協議。何俊仁、劉慧卿指出,明白我仍然有權利以其他途徑處理事件,包括向傳媒披露實情。

到10月初,傳媒相繼報導此事,並愈演愈烈,壓力之大超乎我的想像和估計。我無黨無派,也沒有政治機心,卻無辜被捲入公眾輿論中,成為被談論及被追訪的人物。最近,我的代表律師已替我致函民主黨和立法會,指本人因壓力問題無法協助調查。這份陳情書,不單是向公眾及各方作個交代,也希望為這事件畫上句號。

本人希望今次事件在本陳情書發出後告一段落,懇請各界尊重我的感受,不要再向我追根究底,讓我有多一點自由空間,重新上路。

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下,我願意以寬恕的心了結這事。以寬恕彌補傷痕,以寬恕化解紛爭,放下包袱,釋放心靈。最後,我謹此感謝所有陪伴我走過這段艱難日子的家人、朋友、弟兄姊妹和香港市民,並感謝立法會在今次事件對本人的關心。

王麗珠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