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之友位於北角的新辦公室,透過適當分配照明裝置的位置,達到印度標準,每平方米耗能9.5瓦;地球之友研究統籌劉恬君(前)量度新辦公室的光度為196lux,職員工作位置介乎300至400lux,符合勞工處指引。(圖:香港明報)
(香港)政府週五(12月4日)刊憲建議立法強制新落成的商廈或大裝修樓宇,必須符合電裝置能源效益標準,但地球之友發現,照明裝置的法定指標太寬鬆,令室內太光,違勞工處指引,亦落後於中國和印度等多國,批評港府缺乏誠意回應氣候變化。
港指標太鬆
違勞工處指引
地球之友曾到各區多個寫字樓實地量度,發現均有太光問題,最高達到900lux(勒克斯,光度單位),遠高於勞工處的指引300至500lux。地球之友研究統籌劉恬君說,900lux足以進行精確的工作,例如切割玉石或繪畫圖則。
這些辦公室的照明裝置每平方米平均耗能18瓦,若要降至政府的新標準17瓦,只要把光管的傳統電感鎮流器更換成電子鎮流器,便可達標。
她指出,就算印度的標準其實亦不難達到,只要把普遍採用的T8光管更換成T5節能光管,配合電子鎮流器一併使用,就可進一步節能,亦不影響工作環境。
地球之友指出,以鄰近的新加坡為例,每平方米最高照明耗能標準為15瓦,低於香港的17瓦,其他地區包括澳洲、美國、中國和印度,照明耗能標準均優於香港,當中以印度最嚴謹,每平方米照明耗能不可多於10.8瓦,若香港採用印度標準,全港建築物一年可額外節省2.89億度電,相當於減排二氧化碳20萬公噸。
用印度標準
港年省2.8億度電
政府建議推行的新法例,建築物若全部達標,可節能10%至15%;地球之友指出,若可達到香港綠色建築議會的“建築環境評估法”(BEAM+)最高的“白金”評級,節能比例高達32%,認為香港的商業大廈有巨大的節能空間。(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