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的高等法院週二(7月27日)開庭審理羅馬尼亞駐新加坡前公使約內斯庫撞人後逃跑的案件;約內斯庫在庭上宣稱自己是遭到新加坡政府的陷害。
約內斯庫對自己所面對的控狀不認罪,指控方對他列舉的證據不足,並且是偽造的。他宣稱沒有向新加坡警方提交最初的事發報告,自己後來向警方提交的報告,不僅是由別人代寫,一些內容也與事實不符。
他表示這是新加坡政府二度企圖誣告他涉及撞人逃跑的車禍,並宣稱之前因為有證人證明他在事發時出席一個外交聚會,而不得不撤銷對他的指控。
要求法庭判司法監視
他還要求法庭判他司法監視,以逃過牢獄之災。
如果法庭作出這樣的判決,約內斯庫會被釋放,但必須留在羅國,並向當地警方匯報自己的行蹤。
新加坡外交部委派的特使阿尼爾古瑪在當地出庭聆訊。阿尼爾古瑪說,這起案件已在新加坡引起公憤,危及新加坡與羅馬尼亞的關係。
本案下一次定在10月6日續審。約內斯庫面對殺人、傷人、作假口供及逃離事發現場的控狀。據羅國法律,殺人可被判坐牢7年,傷人坐牢兩年,作假口供坐牢兩年,逃離事發現場坐牢7年。
他除了對所面對的控狀進行抗辯之外,法庭也會針對是否應繼續拘押約內斯庫而另外進行聆訊。
2009年12月15日凌晨3時10分,疑為羅馬尼亞前公使約內斯庫的座車在武吉班讓路和萬吉路交界處撞倒唐國威和他的友人黃威豪(24歲),接著在武吉班讓路和秉定路撞傷18歲的莫哈末哈利,司機未停車協助傷者,揚長而去。其中一名傷者唐國威在聖誕節腦死逝世,其友人黃威豪腦部受重創,記憶受影響。(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