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國《經濟觀察報》因揭露浙江麗水市遂昌縣一家A股上市公司黑幕,遭當地公安全國通緝一事,國家新聞出版署週四(7月29日)表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合法的新聞採訪。全國記協亦表示關注,中證監等多個部門也介入調查。公安被迫於週四撤銷通緝令。但有學者指出,警方甘當企業“家丁”,不排除雙方存利益關係。
6月以來,《經濟觀察報》駐上海記者仇子明連續撰寫4篇文章,報導在深圳上市的凱恩公司,涉嫌在國企改制時,賤賣資產、虛增業績等行為。上週五(7月23日),凱恩公司所在的浙江省遂昌縣警方,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將仇子明列為“在逃人員”,網上全國通緝。
新聞出版署下令調查
國家新聞出版署週四表示,支持媒體記者正常合法新聞輿論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並要求浙江省新聞出版局調查。而麗水市公安局亦責令遂昌縣公安局撤銷通緝令,並向仇子明賠禮道歉。而因在網上跟帖評論通緝事件被拘留的杭州一家公司的職員,週四下午亦獲釋。
凱恩公司主要經營造紙、房地產等諸多產業,為遂昌縣最大的企業,多次被遂昌縣府授予“納稅大戶”。此公司原為國有企業,仇子明曾在《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報導中披露,2001年凱恩公司由國企改制時,原本1.36億元人民幣的資產,被以89萬作價賤賣給王白浪等16人。而王白浪本人,曾任遂昌縣工業局副局長。
凱恩公司:政府關照我們
消息人士稱,凱恩公司與遂昌縣政府有千絲萬縷關係,有官員親屬擔任公司要職。凱恩公司辦公室主任前晚接受央視採訪時承認:“政府出於對我們這種明星企業的關愛,會幫我們操作很多事情。”
對此,中國法學會信息法研究會理事周澤表示,地方企業大多與地方政府保持良好關係,“企業財大氣粗。”他舉例說,一些企業會替公安報銷部份費用,對政府部門舉辦活動、修建辦公樓等也會積極提供贊助和經費。“因此,權力機關往往對企業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同時,一旦企業利益有損,還不惜動用公權力打壓。警察成了企業的‘家丁’”。
揭露曾拒百萬賄款
在仇子明的系列報導第二篇見報後,凱恩集團負責人王白浪曾向仇子明提出送5位數以上的錢,並送一台筆記本電腦,換取其停止“爆料”,均遭仇拒絕。爾後又通過中間人,向報社提出刊登百萬廣告,換取停止刊登報導,亦遭拒絕,這才出現通緝記者事件。
凱恩賄記者再賄報社
28歲的仇子明曾在自己的微博上寫到:公司(凱恩公司)曾賄賂我5位數以上的鈔票,不要;公司賄賂我一台筆記本電腦,不要。公司行賄我本人未遂,變相行賄我的報社,6位數以上廣告費,但編輯和部門領導不同意,多方斡旋,最終寧可不要廣告費,也要發稿。
《經濟觀察報》副總編輯王勝忠週四晚上接受查詢時,證實上述說法,但他說:“是7位數,並非6位數。是凱恩公司透過中間人,找到報社的,但被一口回絕。”他表示,新聞被廣告干擾,有違報社原則。
據悉,週四下午,仇子明已回到辦公室恢復上班。但王勝忠表示,此事並未結束。凱恩公司的做法,給仇子明人身安全、報社的聲譽帶來影響。他說:“報社正在著手準備向法院起訴,他們(凱恩公司)應該為自己的輕浮做事方式,付出代價”。(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