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光裕二審更換律師團‧料最遲9月初終審宣判


(中國)一審獲刑14年後,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認為判決過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知情人士早前確認,黃光裕已更換律師團隊代理二審,二審將不再開庭審理,並已確定延長一個月審限,預計最遲9月初終審宣判。

今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同案受審的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鐘民則因內幕交易、泄露內幕資訊罪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3年。黃光裕之妻杜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3年6個月。三人財產處罰共計11億元,創下全國迄今為止個人罰金的最高數額。

黃光裕一審代理律師楊照東在領取判決後表示“判決過重”,黃光裕家人也反應激烈,對判決存在異議。黃光裕最終在上訴期限的尾聲階段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訴。

新京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黃案”二審將採取不開庭審理直接判決的方式。原本8月初到達審限,但由於案情複雜,法院已決定延長一個月審理時間,即最遲9月初將會終審落槌。

黃光裕對一審判決的“不服”主要有幾點:黃對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的定性存在異議;其次,在行賄罪中,關於一審法院認定的鵬潤公司的行賄,黃不予認可;第3,對於內幕交易罪,黃堅持無罪,即使有罪,黃也表示量刑過重;在罰金方面,黃同樣認為判決過重。

據中國媒體報導,案發之後,為了爭取好結果,黃光裕邀請了兩大著名刑辯律師田文昌和楊照東,但是結果讓黃光裕感到不是很滿意。據悉,在其案發後,其家人收到了數百家律師事務所的“主動請纓”,希望成為黃光裕的代理律師。其後,黃光裕選定了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照東,楊此前還代理過浙江億萬富翁吳英涉嫌非法集資一案。據楊照東稱,黃光裕之所以找到京都律師事務所,主要是因為京都所在業內的成績,還有就是田文昌以及他本人的水準得到了黃光裕的認可。

“黃光裕之前的心理預期是十年以下,楊照東也曾對其這麼分析,但一審結果成為黃光裕最差的預期。”接近案情人士透露,由於這種超出黃光裕預期的一審判決直接造成了其律師陣容的變化。在上訴過程中,田文昌和楊照東二者已經淡出黃光裕一案,負責二審的律師另有其人。

據報導,黃光裕二審方面的律師團陣容已經變成了漢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呂國玉,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世國,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默等。呂國玉在刑事訴訟方面亦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而張世國則同樣代理過吳英案。

其實,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黃光裕上訴請求改判的機會很小,對於這一點黃家內部,包括黃光裕本人都心知肚明。但黃光裕最終依然選擇了上訴,用這位知情人士的話說:“這只是為表明一種態度。”(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