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泰國最高法院今日(週三,8月11日)決定,不考慮接受由前首相塔辛.西那瓦及其家人不服沒收其資產價值463.7億銖(約14億5200萬美元)的上訴申請,理由是他們沒有提出新的證據。因此,此宗資產扣押案件已最後確定。
泰最高法院當天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塔辛.西那瓦及其家人的上訴申請。參加會議的119名法官經過表決,以103票贊成、3票反對、12票棄權的結果,決定不接受對此上訴案作進一步審議。
法院作出裁決後,塔辛的律師也承認,如果在上訴被駁回的情況下,塔辛的463.7億泰銖資產將被沒收。
塔辛的律師說,根據法律,案件已走達了路的盡頭。最高法院全體會議上所作的決定為終局決定。
泰國最高法院政治家刑事案法庭今年2月26日就前首相塔辛760億銖鉅額資產歸屬案作出判決,判決認定塔辛在政府任職期間仍暗中持有西那瓦集團股份高達14億股,並利用職務便利制定相關法律為其家族公司謀取非法利益,由此獲得的463億銖財產為不正當收入。法院由此判決將塔辛家族被凍結的760億銖(約23.79億美元)財產中的463億銖沒收充公(約14億美元),其餘約300(約9.39億美元)億銖為塔辛及其家人合法收入,發還當事人。
塔辛及其家庭成員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向泰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泰最高法院成立了由副院長負責的五人小組專門審核其提供的證據。審核程式完成後,小組向泰最高法院院長素卡龍提交了審核報告,泰最高法院週三安排全體法官會議並就此作出了前述的最終裁決。(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