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is遭假髮公司控違約


(美國)話題不斷的美國名媛Paris Hilton又惹上官司。事緣她以350萬美元的酬勞,簽約成為一家假髮公司的代言人,未料捲入違約風波,現在這家公司提出控告,要求Paris Hilton賠償10倍代言費,即350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根據訴狀,Paris Hilton在2007年答應成為製作接髮的國際毛髮科技公司代言人。但當她出現在電視和雜誌時,並未使用公司的接髮產品,反而用了公司競爭對手的產品。國際毛髮科技公司還指她“濫藥、酗酒及幹出其他非法行為,有違公司的市場宣傳”。

這家公司聲稱,29歲的Paris Hilton2007年6月因吊銷駕照後仍開車而服刑23天,早已違反了合約中要“遵守法律”的條款,而且當時她因為服刑,無法出席一場非常重要的接髮派對,光是這派對就導致公司損失660萬美元,此派對有600多名植髮專家出席。

Paris Hilton已非首次因擔任代言人時行為不當而惹上官司。2008年,電影《Pledge This!》的監製就指她收了100萬美元酬金卻沒有好好宣傳電影。法官去年判決指她不用賠償高達830萬美元的電影製作費,因為影片只在極少數戲院上演,惟到底她需要賠多少錢給製片商,仍未有最終決定。(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