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州、深圳兩地物價飛漲,但最低工資並未同步增長,暨南大學學者的最新研究表明,這兩個城市的最低工資為每月1100元(人民幣,下同),但打工仔想養活一家人,每月至少要掙1235元,若想達到溫飽並支付教育和文化娛樂費用,至少要掙1300至1500元。學者提醒,珠三角接連發生工潮、工人跳樓的根本原因,就是工人對生活的需求不能滿足,呼吁提高最低工資。
廣州今年“生存”成本
上升10%
暨南大學統計學教授韓兆洲最近發佈《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現狀問題、ELES科學測算結果和建議》,將居民支出分為食品、衣著、居住、雜項商品、交通通訊、家庭用品、醫療、娛樂教育文化8項,再將低收入者的生活狀態分為3類,如果收入能支付前4項開支即為“生存”,能支付前6項為“溫飽”,若再有餘錢可用於醫療、娛樂、教育和文化,則可算“發展”。
韓兆洲計出,在廣州,09年要“生存”需要月入1123元,若考慮今年通脹因素,2010年的“生存”成本還要再上升10%,即1235元,“溫飽”則需1323元,“發展”需1523元,但最低工資僅1100元。“不要小看這200多元的距離,對於低收入的人來說,這可以讓他不欠債,也存不下錢,基本達到收支平衡,如果你只給他1100,他可能還要借債。”
粵13年GDP升7.4倍
最低工資增1.7倍
此外,打工仔還要養家,廣州和深圳的“實際贍養指數”分別為1.7和1.9,即每名打工仔的收入除要養活自己外,還要供養0.7和0.9人,多數是家中小孩或者老人。韓兆洲認為,如果最低工資不能滿足“發展”要求,工人無法支付自己和子女的醫療和教育費用,問題堪憂。
韓兆洲指出,珠三角地區近期連續發生工潮,深圳富士康工廠有工人連續跳樓,“這些事情的根源就是工人的生活需要不能得到滿足,對生活失望”,他認為,1995至2008年間,廣東GDP增長7.4倍,但最低工資標準僅增長1.7倍,大大滯後,故極待提高。
工廠僅發最低工資
珠三角雖然開展“騰籠換鳥”已有多時,但仍有大量勞動密集型工廠,前線工人普遍收入僅是最低工資,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資方即屬違法,要承擔高額罰金。不過,企業仍能找到各種方法“走法律罅”,例如一間“包吃住”的工廠,先將工人的“應發工資”定為最低工資,然後再扣去住宿費、膳食費等各種雜費,工人實際到手的錢並不多。
提昇最低工資會加重企業成本,亦易引發中小企業主牴觸,故韓兆洲教授亦建議,政府在研究制訂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到經濟效益最低的10%企業中調研,確定他們在何種工資水平下可保本或賺取微利。(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