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炮轟執法部門人員竊聽拒受監察,並指出現行法例並無明確授權他聽取執法者的竊聽錄音,引起公眾關注。保安局正檢討有關法例,並計劃在2010年第2季內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修例建議,諮詢議會和公眾。
政府稱支持胡官工作
政府消息人士說,政府支持胡官的工作,修例時會充份考慮胡官的意見,填補法例不夠清晰之處,使他有足夠權力履行監察工作,但同時要保護一些特殊的截取通訊錄音,例如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涵蓋的通訊紀錄。在修例完成前,政府會責成執法部門保存所有截取通訊錄音,方便修例後專員有需要時翻查。若遇上重大監察個案,則毋須等修例完成,專員亦可翻查。(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