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受賄誣告軟件商‧網監警官判死緩


(中國)北京公安局一名負責網絡監控的高級警官受賄逾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他在收受一家軟件公司巨額賄款後,協助此公司打擊其商業競爭對手,羅列罪名誣告有關公司高層,令其鋃鐺入獄。北京市中級法院週五(8月20日)以貪污、受賄、徇私枉法數罪,一審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

虛構罪名
軟件商含冤入獄

據報導,北京市公安局網管處前處長於兵受賄,涉及4家軟件公司,其中瑞星向其行賄420多萬元。

案情透露,於兵於2005年8月虛構罪名,要求兩家公司訛稱電腦受感染並分別出具10萬元損失的證據,並認定此病毒是從微點公司副總田亞葵的手提電腦傳播的。

受到於兵等人的逼害,田亞葵後來被控以“破壞電腦信息系統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判囚11個月,後經著名殺毒軟體專家、微點公司總經理劉旭舉報,北京市紀委和市檢察機關對於兵立案調查,終於將其起訴。

貪420萬
借賣收藏品受賄

另外,於兵的受賄手段也十分隱蔽,多是以“推銷”其收藏品方式受賄,他經常暗示其藏品值多少錢,行賄方在心領神會下,花大價錢買下其“藏品”。

在東窗案發後,於兵曾經潛逃至南非。2008年9月,於兵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從南非勸返國接受調查。至今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於兵案,直至半年後的週五才正式宣判。(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