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原本放棄上訴的馬來西亞籍死囚楊偉光(21歲),獲得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可重新提出上訴。
因販賣47克海洛因而在去年11月被判死刑的楊偉光,原定上週五問吊。不過,在死刑執行前2天,即上週三,成功獲得高庭暫緩行刑。
上訴預料明年審理
週二(12月8日),被告通過拉維律師成功獲得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提出上訴,上訴預料將在明年審理。
被告在被判死刑後曾提出上訴,但在上訴審理的一週前放棄上訴。他之後請求總統納丹特赦,但被拒絕。如今,被告改變初衷,想要重新提出上訴。
由於他曾撤銷上訴,而且上訴申請期限早已過,所以他必須獲得法庭的批准才能重新提出上訴。
大法官陳錫強宣佈決定時說:“這是一起不尋常的案件,由於申請者(被告)撤銷上訴,最高法院上訴庭未能聆聽上訴的理由。(今早)在聆聽了雙方的論點後,我們相信我們有權力批准上訴的進行。”
以大法官、潘文龍法官和維克拉惹法官組成的三司,也認為被告能夠對他當初為何撤銷上訴作出合理的解釋。上訴庭將在日後發表判詞,闡述裁決理由。
拉維在庭上披露,被告在監獄裡篤信了佛教,認為人要勇於認錯、不能說謊,所以放棄上訴。
被告對上訴有誤解
可是,律師指出,被告誤以為針對罪名成立的上訴就必須說謊。律師補充:“(被告以為)針對刑罰的上訴必須承認過失。”
律師因此以被告當初撤銷上訴的理由特殊和被告對上訴有誤解為由,要求上訴庭將被告撤銷上訴行動作廢。
被告雙掌合十向三司鞠躬
被告知道他獲准提出上訴後,雙掌合十向三司鞠躬。然而,儘管被告獲准上訴,可是他只有上訴得直,才能逃過上絞刑台的命運。
楊偉光的哥哥楊運良(24歲)休庭後受訪時說:“奇跡出現,因為週五判死刑,現在可上訴,可延緩。”
對於上訴是否抱有希望,楊運良回答說:“希望我弟弟沒事,讓他長期在裡面生活,不要一次錯誤就死刑。”
母親探監不知兒子判死刑
雖然被告的母親(54歲)在上週三從東馬沙巴趕來探監,可是她至今仍不知道這個兒子被判死刑。
當她去探監時,被告僅向她打個比喻說他去修行,希望母親忘了他這個兒子。
被告的兄弟姐妹也不打算向母親坦白,他們也把這段期間有關楊偉光將問吊的新聞報導都藏起來。
2007年6月12日,被告受一個男子指示,和朋友開車送一包東西到新加坡來。他一入境,便被肅毒員跟蹤。被告先去義順,把海洛因交給一個男子,對方付給他5000元。他之後到烏節路一家酒店,再將另一些毒品交給另一個男子後就被捕。(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