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雅加達南區檢察院院長尤淑夫指出,最高法院已經對印尼花花公子雜誌老闆埃爾溫(Erwin Arnada)上訴案作出判決,起訴檢察官在接獲法庭的判決副稿後,將馬上傳召埃爾溫服刑。
“埃爾溫證實違反禮儀與道德條文,作出傷風化罪行,被最高法院判監2年。”
他說,檢察院要在接獲法庭的判決副稿或摘錄後才能執行判決。於初步階段,檢察官將通過書面傳召埃爾溫,如果經過3次傳召沒有獲得回應,那麼檢察官將逮捕埃爾溫。
“雖然埃爾溫可能提出重審要求,但此舉不會影響服刑的規定。”
較早前,在雅加達南區地方法院庭訊中,起訴檢察官要求法庭將埃爾溫判處兩年徒刑,但法官判埃爾溫無罪釋放。
檢察官之後對此判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結果判埃爾溫傷風化罪名成立,判監2年。(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