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微軟之父控11巨企侵權‧蘋果Google雅虎捱告


(美國)全球互聯網專利戰一觸即發!微軟創辦人之一的保羅艾倫週五(8月27日)入稟美國法院,控告Google、蘋果、facebook、雅虎在內的11家著名網絡或商業公司侵犯4項專利權。涉及的專利是電子商務和網絡搜索的營運關鍵,涵蓋了許多互聯網活動,包括互聯網瀏覽器尋找資料、讓廣告和股票報價等彈出屏幕、信息提示等。由於這些專利多年來都為大多數公司使用,Google和facebook已率先表明反對。

艾倫(Paul Allen)創辦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週五在控狀中稱,這11家公司侵犯了其公司取得的基本互聯網科技專利權,促請法院禁止相關公司繼續使用這些專利,並要求賠償,唯未提出索償金額。艾倫的發言人波斯特曼(David Postman)說:“Interval是一家在早期已經破天荒為互聯網作出貢獻的公司。我們必須採取訴訟行動,以保障我們在創意科技方面的投資。”

4項專利技術
網上應用多年

根據相關指控,蘋果等公司正在使用矽谷實驗室Interval Research大約在10年前開發的技術。在科網泡沫時期,艾倫為這家實驗室提供了約1億美元資金,但現在這實驗室已不復存在。艾倫本人雖然未參與任何技術的開發工作,但他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擁有這些技術專利。

列為被告的公司為:蘋果、Google、eBay、AOL、facebook、雅虎、YouTube、網上電影租賃公司Netflix,以及辦公用品3大巨頭Office Depot、OfficeMax和Staples。不過,微軟和亞馬遜都不在被告之列,前者為艾倫的主要投資對象,後者落戶在艾倫老家西雅圖。

涉案的都是家喻戶曉的專利技術,在2000年和2004年期間成功申請專利。其中一個是提醒用戶他們正在瀏覽內容或與社交網絡活動的相關的資訊。第2項是允許瀏覽新聞的用戶迅速就某一特定議題尋找相關新聞。其他兩項是允許廣告、股票報價、新聞更新或影片在屏幕上展示,而不會妨礙用戶工作。

facebook斥無理據
稱積極抗爭

艾倫的行動令科技界嘩然。Google發言人說:“這宗官司的對象包括許多美國最有創新能力的公司,反映人們只想在法庭、而不是在市場上競爭的可悲趨勢。”facebook發言人亦說,這宗訴訟“毫無理據”,“我們會積極抗爭”。科技網站TG Daily形容,相關專利每間公司都在使用,艾倫此舉“實際上是控告每一個人”。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蘭姆雷(Mark Lemley)說,在某些科技廣泛應用多年後,專利持有人才發起訴訟,通常是難以取勝的。

艾倫否認為錢興訟

根據《福布斯》富豪榜,艾倫資產達135億美元,全球排名37位,他最近承諾將捐出大部份財產。艾倫去年證實患癌,現在完成了治療。波斯特曼稱,在這個時候提出指控與艾倫的身體健康和個人狀況無關。艾倫的代表律師指出,在過去幾年裡,一個團隊一直審查艾倫所擁有的專利組合,以檢視這些專利與當前市場的關係。

旗下科技公司
擁300項專利

現年57歲的艾倫在1975年與蓋茨(Bill Gates)共同創立微軟,其後離巢創業,在1992年與《紐約時報》董事局成員利德爾(David Liddle)創立Interval Research。根據訴訟文件,這間公司當時聘用了逾110名科學家、物理學家和工程師,“成為設計下一世代科學和技術的先鋒”。

聲稱曾向Google提供研究資金

Interval的專利遠不止於提出的4項專利,在10年間,其公司擁有了約300項專利。Interval早年參與許多科技工程,目的是創造新技術,協助艾倫對有線電視和電訊的投資。在後期,Interval專注於發展專利科技,以出售牟利,研發的技術包括手機話音處理技術和電子遊戲中情緒偵測技術等。

更不為人知的是,Interval還是Google的“大恩人”。公司在週五的文件中聲稱當年向Google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和佩奇(Lawrence Page)提供研究資金。最佳例證就是,在1998年9月27日一個名為“About Google”的版面上,“特別鳴謝”(Credits)部份中就將Interval Research列為外部合作研發者(Outside Collaborators)和研究基金支援(Research Funding)。

“專利流氓”盛行
屢藉訴訟獲巨款

艾倫發起專利訴訟潮,令人聯想到“專利流氓”(troll patent)在科技市場大行其道的不良之風。所謂的“專利流氓”,就是指那些沒有研發產品技術,但卻買入專利出售或以此發起訴訟牟利的公司,而主要攻擊的對象是科技巨企。常被“專利流氓”訴訟困擾的微軟曾批評,科技行業每年在專利訴訟上花費達數十億美元,阻礙正常業務發展。

事實上,在美國,對大公司發起專利訴訟有可能帶來可觀的利潤。根據專利市場研究公司Ocean Tomo估計,專利市場市值最多高達5000億美元。最為著名的案件是,專利權持有公司NTP,在2006年成功控告黑莓手機制造商RIM侵犯其手機電郵收發技術專利,結果RIM要出資6.12億美元和解。NTP7月依樣畫葫蘆,就手機電郵收發專利宣佈向蘋果、HTC、微軟、LG及摩托羅拉等公司發起侵權訴訟。

黑莓製造商
曾賠6.12億美元和解

法律專家稱,近年愈來愈多專利持有人與相關公司達成金額不菲的和解,激發了專利持有人發起訴訟,而非出售專利權,即使是專利已有多年歷史。雖然美國法庭希望減少這類專利訴訟,但國會仍未對此進行相關立法限制。

如今,微軟、Sony和諾基亞等科技巨企已想出新招應對“專利流氓”死纏爛打,那就是每年向反“專利流氓”公司支付一定費用,要求他們去收購有可能給他們帶來麻煩的關鍵專利。(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