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高等法院週五(12月11日)臨時加開延押庭,審判長最後諭知延押與否,改天以書面裁定。
陳水扁當天在庭訊中,仍然強調他絕對不會逃亡,也照舊批評二審法官心證已經形成,希望合議庭能秉持良心做出適當評議。
扁:我被國民黨針對
他表示,自己是執政黨敗選的卸責對象,合議庭在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檢討敗選沒多久,就提延押,搭配得天衣無縫,“我夫復何言,當階下囚只有認了”。
陳水扁在扁案(公務費、龍潭購地、洗錢等)中被控貪污、洗錢,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移審高院後,高院9月24日裁定羈押陳水扁3個月。
由於陳水扁被關了317天,羈押期限到12月23日屆滿,合議庭當天下午臨時加開延押庭。
高院提訊陳水扁開準備庭,由於檢辯雙方討論公務費案中機密外交的祕密證人傳訊,因此從上午9時30分到下午2時都採秘密庭,祕密證人討論完後,庭訊才恢復公開審理。
庭訊結束扁仍扣押
但審判長鄧振球在討論完準備程序後,突然問律師與扁“若本院認為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被告延押,被告有無任何意見?”,庭訊從原本的準備庭一下轉變為延押庭。
由於羈押期限到12月23日才屆滿,陳水扁與律師都有些錯愕;律師團批評羈押已違無罪推定原則,也妨礙扁的訴訟防禦權。
陳水扁表示,審判長的問法“讓我的心都涼了,我真的沒有任何期待”,審判長顯已有心證,這也是律師團曾建議再提撤銷羈押、具保停押,但他都沒提的原因。
檢方則是一貫立場堅持陳水扁仍有延長羈押必要,才能有利後續案件的司法偵辦,審判長最後諭知延押與否,改天會以書面裁定,因此庭訊結束,陳水扁仍是還押台北看守所。(大馬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