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印馬會談達7共識‧馬外長:若捕執法員不上銬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與印尼9月6日同意通過外交與和平的方式解決涉及雙邊的課題,而馬來西亞也同意,未來若有逮捕印尼執法人員,不必扣上手銬及穿上扣留犯衣服。

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阿曼,與印尼外長馬爾蒂.納塔勒加瓦在馬來西亞沙巴州亞庇舉行雙邊會談後,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馬來西亞執法單位於8月13日在民丹島海域,逮捕印尼3名執法官員的事件中,乃是根據准標執法程序並依法行事,而印尼的執法人員也未像一小部份媒體報導般遭受惡劣對待。

不過,阿尼法指出,基於這起事件已引起爭議及造成印尼一些人士的不滿,因此,馬來西亞同意未來若逮捕印尼執法人員時,他們將不會扣上手銬或穿上扣留犯的制服。

珍惜友好關係才寬待

他說,馬來西亞同意這樣做,並不表示本身認為在8月13日發生的事件中犯下錯誤,馬來西亞只是基於珍惜和印尼的友好關係才給予這方面的寬待。

他指出,雙方也同意將會在今年9月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時繼續會談。

兩國在當天的會談中達成7項共識。除了馬來西亞媒體,印尼媒體也派人到亞庇採訪。

阿尼法說,他與馬爾蒂在會談時皆同意,未來將會密切關注可能挑起兩國人民敏感的課題,並認為8月13日的事件不應發生。

加速解決海域邊界紛爭

他也指出,為了避免類似事件重演,雙方也同意採取數項措施,包括將會加速解決雙邊海域邊界紛爭,因此,雙方同意將在今年杪內進行兩次技術會議,其中馬來西亞10月11日至12日舉辦第15次技術會議,而印尼則於11月23日至24日舉辦第16次的技術會議。

他說,除了馬六甲海峽,雙方也同意將在技術會議上商討其他地區的海域邊界問題,包括馬六甲海峽經濟特區、南中國海經濟特區及新加坡海峽。

此外,他透露,兩國也同意兩國漁船必須安裝追蹤系統,例如船只管理系統,以便一旦船只接近對方的海域時,有關的船只將獲得預先警告。

“我們將會與其他部門及機構會就此繼續跟進。”(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