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扁卸任前搬走20箱機密資料‧當局擬提告


(台灣)2008年陳水扁卸任時,傳出私自帶走大量機密文件,陳水扁辦公室早前行文總統府,表示願返還20箱文件,但開出“阿扁釋放後親自處理”的條件;府方要求扁辦依法返還,扁辦不理,總統府考慮對陳水扁提出控告、取回這批資料。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9月7日晚表示,陳水扁辦公室早前曾來函告知,扁辦有“從總統府攜出的文件”20多箱,為此,總統府曾兩度行文扁辦,要求扁辦發還這批文件,但扁辦表示必須等到陳水扁被釋放後才能處理。

羅智強表示,由於事涉“國家”文件檔案保全,府方已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認為可能涉及違反檔案法、公務人員服務法、刑法公物侵佔罪,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問題,總統府因此決定,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考慮對陳水扁提出控告、取回這批資料。

對此,黨政人士表示,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只要這20箱文件內“有一分屬機密件”,包括陳水扁、扁辦幕僚,都有觸法之虞,“絕對躲不掉”。

國民黨立委邱毅曾公開指控,被阿扁“A走”(偷走)至少449件機密檔案,其中有屬於“極機密”等級,應該不只有20箱。邱毅更認為,陳水扁拿走機密資料準備出書,總統府當然要提告,除了要拿回機密資料,更可以申請假處分,查扣陳水扁可能泄密的新書。

不過,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對於總統府打算提告,態度強硬。他聲稱,“要提告就提告”,法律是一回事,但他必須遵照陳水扁的意思。

他透露,扁幕僚本週將赴台北看守所當面請示,再由陳水扁下達最後指令。(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