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近台灣一兩件惡狼性侵幼童案件獲得輕判,引發社會各界極大的批評聲浪,並要求修法加重量刑。台灣最高法院9月7日決議,今後只要與未滿7歲幼童性交,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重罪判刑。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8日要求把提高門檻至14歲;他們將推動相關修法,加重性侵幼童刑度,並呼吁司法院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以維護幼童權益。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滄敏認為,加重強制性交的刑期以7歲為界線,還是無法回應民眾期待,因此黨團認為,門檻應該拉高到14歲。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謝國梁指出,司法院的做法,雖然能暫時解決民怨,但是卻沒有同時看到,司法院對做出不適當判決法官,要如何處理。
謝國梁表示,他們對司法院的做法感到失望,司法院已經變成恐龍院。問題不在於法條,而是法官引用法條錯誤,卻沒有見到司法院檢討,完全不負責任。法條本身不是不夠重,問題是法官亂判,立法淘汰不適任法官,才是根本之道。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如果以7歲為界線,那我們就要問,8歲9歲10歲,那些加害人是不是可以被輕輕放下?正義聯盟發言人Eva則指出,第一個年齡上面,沒有人可以證明7歲是一個可以被認同的年紀;第二個在於說,這已經違反台灣法治的原則,法治的原則已經沒有了,再來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在綠營方面,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民進黨也樂見建立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至於年齡界線的問題,黃偉哲說,目前司法院在修法前的權宜之計,定在7歲可以同意,而未來修法時,雖然民進黨主張定在14歲,但仍持開放的態度,願意聽聽各界的意見。
至於未來修法時的刑度,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認為,可以比照國外,判25年不得假釋。謝國梁則說,他贊成加重量刑,由於目前台灣殺人罪是10年以上徒刑,如果將性侵幼童的刑度提高到20年以上,可能要先衡量殺人與性侵犯行上的差異。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冠運表示,法務部10日上午將舉行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共同討論,對於立法部門的意見,他將帶回研議。法務部會在最短時間內定案,如有修法必要,一定會儘快送“立法院”審酌。(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