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曾經是“中國首富”的黃光裕被控2宗罪,罪名為“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此案可能於12月下旬起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同被起訴的還有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國美電器原財務總監周亞飛等6名同案被告。
聖誕前後可能開庭
據《北京青年報》從相關渠道證實,在此前輿論所稱的黃光裕“7宗罪”中,偷稅漏稅和洗錢在目前黃案進展中未被涉及。
對於“內幕交易罪”,知情人士稱,在黃光裕所涉內幕交易罪名方面,作無罪辯護的空間很小。所涉“非法經營罪”,則牽扯到一些外匯問題。
《華夏時報》引述黃光裕的代理律師楊照東說,黃光裕案會在25日左右開庭審判,也就是還有10天左右的時間。檢察機關要求律師這個階段不能接受採訪,目前所有的報導是分析和猜測,並不準確,具體罪名要等到起訴之後才能知道。
早前曾有報導指黃光裕面臨“行賄罪”和“內幕交易罪”2項指控,中國律師李貴方則分析:“如果是公司犯罪,內幕交易罪最高判直接責任人員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行賄罪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是個人行賄,最高會判無期徒刑。”
一連串高官因涉黃案落馬
黃光裕被羈押後,陸續有官員因涉“黃光裕案”落馬。今年初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被調查;4月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被調查;6月深圳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被查;10月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處長孫海亭被帶走,協助調查黃光裕一案。(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