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應付煤礦領導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的政策,廣西河池朝陽煤礦突擊提拔7名礦長助理下井帶班。不過,安監總局發佈的《地下礦山企業領導下井帶班暫行規定》中對礦領導的描述,未包含“礦長助理”這一職務。
據報導,記者早前來到河池市環江縣馴樂鄉的環江縣紅山朝陽煤業有限公司(簡稱朝陽煤礦)採訪,發現朝陽煤礦的礦長以及4名副礦長都在辦公室。記者問為何未與礦工同時下井,他們表示,已有礦領導跟班下井了。
這幾名礦領導表示,由於平常地面工作繁忙,礦長和幾名副礦長不可能下井監督,為此,“23號文件剛一下發,我們就提拔了7名礦長助理,讓他們輪流跟班下井。現在下井的就是礦長助理,下井基本上以他們為主,實在輪不過來再輪副礦長和礦長。”
他們強調,這7人提拔礦長助理後,待遇也提高了,並且全部脫產,主要是跟班盯崗。他們都有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這種做法應該與23號文件不衝突,人手不夠,只能這樣處理”。
廣西自治區安監局煤監處有關負責人認為,如果提拔的7人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行使的是礦領導賦予的職責,那麼這7個礦長助理應屬於“礦領導”這個範圍。
報導稱,礦長助理到底屬不屬於“礦領導”範圍,目前《暫行規定》正在送審當中,尚未有定論。(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