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3府緊急狀態法令‧10月初或解除


(泰國)泰國內政部部長操哇叻9月23日稱,泰緊急情況公共管理中心在評估整體情況後,或在10月初解除泰東北地區烏隆、孔敬和呵叻3府的緊急狀態法令。

操哇叻表示,泰緊急情況公共管理中心被要求解除呵叻、孔敬和烏隆3個府的緊急狀態法令,但仍將保留曼谷、暖武里、北欖和巴吞他尼等4個府緊急狀態法令的實施。

操哇叻稱,泰緊急情況公共管理中心已下令安全機構評估整體情況,看看是否可以解除剩餘7個府目前仍在實施的緊急狀態法令。

這位部長表示,泰東北地區3個府的府尹向緊急情況公共管理中心報告了其所轄區域的社會和政治局勢。情況表明,9月19日,前述3府的紅衫軍支援者沒有舉辦紀念2006年政變4週年的紀念活動,也沒有其他暴力事件的發生。

不過,操哇叻認為,緊急狀態法令仍應在曼谷、暖武里、北欖和巴吞他尼4個府繼續執行。9月19日,曼谷的紅衫軍支援者就舉行了有數千人參加的為紀念2006年政變4週年及泰政府強力驅散紅衫軍集會4個月的集會。泰首相阿比希和副首相素貼此前也表示,曼谷或是最後一個解除緊急狀態法令的府。

目前,在泰國仍有曼谷、暖武里、北欖、巴吞他尼、烏隆、孔敬和呵叻等7個府(不包括泰南地區的陶公、北大年、也拉3個府,這3個府實施緊急狀態法令已逾5年)仍在實施緊急狀態法令,這7個府的緊急狀態法令實施期限將於10月5日屆滿。

為遏制3月中旬起泰國反對獨裁民主聯合陣線(紅衫軍)集會抗議活動勢頭,穩定社會秩序,自4月7日起,泰政府先後宣佈在曼谷、暖武里、巴吞他尼等23個府實施緊急狀態法令。從7月6日開始,泰政府已先後宣佈解除了四色菊、南、加拉信等16個府的緊急狀態法令。

泰緊急狀態法令其中規定:禁止舉行5人以上的政治集會,否則集會者將面臨30天的刑事拘留。(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