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菲律賓一名男子涉嫌在妻子赴香港當女傭的逾一年期間,幾乎每晚強姦親生女兒,馬尼拉上訴法院9月24日駁回上訴,維持對他的360宗強姦控罪裁決,每宗罪判40年徒刑,合共判囚1.44萬年。
妻子來港打工
蹂躪女兒逾年
馬尼拉上訴法院大法官瓜里納(Mario Guarina)維持對被告多納托(Carlos H.T.Donato)的判刑。他說:“這是我國法學史上最惡劣的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亂倫令今次事件更為恐怖,因為犯事者一般被視為是保護和安慰受害者的人,他與受害者的親近關係,令她更無助迷失。”
案情指出,在馬尼拉以南洛斯巴尼奧斯(Los Banos)當三輪車司機的多納托有三名子女。其妻在2001年1月到香港當女傭,他便開始性侵犯當時13歲的長女,前後歷時386天。受害女童2002年夏天與弟妹探訪親戚時道出父親惡行,其母得悉後趕忙返國,入稟控告丈夫,及讓受害女童接受身體驗查和心理輔導。
現年22歲的受害人稱,父親幾乎天天強迫她性交,除非是來經、生日或節慶,在這些日子裡,他會改為逼她口交。她到母親娘家親戚家裡度假時,親戚發現她抗拒回家,於是提出疑問,她情緒崩潰,披露父親的惡行。
多納托在庭上辯稱,其妻想改嫁外國人及爭取子女監護權,於是與女兒合謀捏造指控來陷害他,但其說法遭法院駁回。除了受害人的供辭,法院另有醫學報告證明其罪行,被告的其他孩子亦證明,他們在家聽到受害女童的哭叫聲。多納托在2006年3月被判死刑,但3個月後,當他仍在上訴時,菲律賓廢除了死刑。(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