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內政部直轄市改制小組近日完成審查,桃園縣將在2011年1月1日升格為準直轄市,名稱仍為桃園縣,成為台灣地區第6個直轄市。
台灣內政部民政司表示,台灣行政院已原則同意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的生效日期,相關人事、法制、財政、預算作業齊備後,內政部將呈報行政院,預定10月中完成核定程式,桃園縣將繼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之後,成為台灣地區“第6都”。
桃園縣目前1年總預算約新台幣600億元,升格後增加86億元,增加近六分之一。桃園縣財政處長歐美鐶表示,桃園縣補助款、統籌款及稅收分成雖有86億,但2011年起桃園將自行負擔勞健保費用約62億,實際預算僅新增24億。
台灣內政部表示,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是以台北縣為藍本,施行初期應可順利接軌。依照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條例規範,人口數在175萬至225萬的縣市可編制7200位公務員,而目前桃園縣政府僅編制2178人,將來改制後將採逐年遞補方式增加公務人員。(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