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陳致中告壹週刊案‧第3度開庭


(台灣)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不滿被週刊指疑涉“召妓”,向壹週刊提告。高雄地方法院10月3日第3度開庭,陳致中仍以參選高雄市議員行程忙碌為由第3度未到庭;而到庭的證人則各說各話,法官表明希望陳致中能出庭厘清案情。

3日上午,陳致中控告壹週刊案再次在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壹週刊及陳致中各自委任律師出庭,而壹週刊記者陳肅瑜及四季汽車旅館當天馮姓值班員均有到庭,但2人各說各話。

馮姓值班員作供時表示,據結帳交班表及其印象,案發當天陳致中座車,並未進入汽車旅館。

同樣以證人身份出庭應訊的壹週刊記者陳肅瑜坦承,沒有拍到陳致中座車進入汽車旅館等照片,但他強調,據其蒐集資料、收到召妓錄音帶、“妮可”說詞,及陳致中說車輛交由林偉斌使用,而他碰巧與林認識7、8年,聲音和外型都不像陳致中,因而認定開車讓“妮可”下車、進入汽車旅館的是陳致中。

至於陳致中供稱的友人林偉斌以及召妓男用的“0953”手機登記人洪雅惠,3日均未現身法庭,法官表示,正考慮對洪女和林偉斌裁定罰鍰,同時不排除拘提到案的可能性。

庭訊進行兩個多小時結束,院方宣佈10月12日上午再度開庭,法官洪能超並表示,已2次通知陳致中出庭,卻都未到庭,希望他能出庭以厘清案情。(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