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憲兵前女副指揮官‧潑硫酸傷人罪成


(柬埔寨)涉嫌於2008年向一名選美賽佳麗的姨媽潑硫酸的國家憲兵前女副指揮官謝羅塔,10月11日上午遭最高法院裁決罪名成立,宣判18年有期徒刑,其4名同謀也被判刑15年。

據悉,法庭是於2008年5月6日審理謝羅塔和其4名同謀,涉嫌於2008年向選美賽季軍佳麗的姨媽雅速妮潑硫酸案件,法庭並向5人發出逮捕令,惟只有兩名被告落網及出庭面控,謝羅塔和其餘兩人則已潛逃。

警方相信謝羅塔已潛逃到國外,遂向國際刑警尋求協助,以在全球通緝謝羅塔和其他被告。

直得一提的是,去年金邊初級法院審理此案件時,裁決謝羅塔等人罪名不成立,引起原告雅速妮的不滿,隨後要求檢方提出上訴。

過後,中等法庭推翻初院的判決,改判謝羅塔等人罪名成立,並分別判刑18年和15年有期徒刑。

身在國外的謝羅塔通過其律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直到10月6日,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件,並維持中級法院的決定,宣判謝羅塔罪名成立及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及須向受害者支付10萬美元賠償金。其4名同謀則被判刑15年。(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