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涉嫌偷拍少女沐浴的花和尚雷凱(37歲),因另兩項製作和傳播色情圖影像罪名成立,判處17年有期徒刑及1億柬幣(約2萬3700美元;約4,218柬幣約合1美元)賠償金。
金邊初級法院已先後共接到了4名受害女郎的控狀,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9月初,法官已針對第一宗起訴案,判處被告一年監禁以及4000萬賠償金。10月21日傍晚6時30分,法官再針對另兩宗案件下判,各判處被告8年6個月監禁以及5000萬柬幣賠償金。因此,在3宗案件中,被告共遭判處18年監禁及1億4000萬柬幣賠償金。
警方是於6月26日,將被告逮捕。當時,警方調查發現,花和尚至少先後偷拍了超過627名少女沐浴的不雅照。6月29日,法官諭令將被告羈押。
6月28日,基於起訴這名花和尚的受害者當中並沒有未成年人,法官根據《人口販賣及性侵未成年人法》第39條,以涉及製作和傳播色情圖影像的罪名起訴這名花和尚。
直到8月初,又有3名受害人起訴被告,由於其中一人是未成年人,因此,法官將以同樣法規的第41條,以製作兒童色情圖像罪名加控被告。(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