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IMF改革投票權·中國權力飆升


(韓國)G20財金官員會議10月23日在韓國慶州閉幕,會議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改革取得歷史性進展,新興經濟體將獲轉移6%以上的投票權,中國和印度等新興國勢成最大受惠國,其投票權可望從目前第6位,躍升至第3位,居美、日之後,而歐洲亦在美國施壓下放棄兩個執行董事會議席給發展中國家。不過,在改革後美國仍然獨擁否決權,今次改革被視為新興國和美國的勝利,歐洲則是輸家。

根據會議聯合公報,發達國家將在2012年前向發展中國家轉移6%以上的投票權,比去年匹茲堡峰會協定增加1個百分點,歐盟將首當其衝。不過,有關改革可望令中國在IMF的投票權大增。俄羅斯財金官員透露,作為金磚四國之一的中國,投票權可望由第6位(3.65%)升至第3位(6.19%),超越德法英,排在美日之後。

其他金磚四國成員印度、俄羅斯及巴西的份額,則分別排第8、9、10位;四國總投票權達14.18%,僅差不足1%就可擁有IMF否決權;新興市場整體投票權則達到42.29%。根據IMF規定,任何決議均須獲85%以上投票權,歐盟即使放棄6%份額,其投票權仍超過20%,意味改革後歐美仍擁有實際絕對否決權。

投票權按經濟數據分配

IMF成員投票權基於各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經常收支、外匯儲備等經濟指標分配。成員國須按特定份額向IMF繳納資金,但同時也可獲相應投票權、IMF資金使用權及IMF發行的國際貨幣特別提款權(SDR)。IMF各成員目前按份額向IMF繳納的資金庫規模達3400億美元,日後有關份額將增加一倍,使基金有更充足的資源,應對未來潛在的金融風險,但這亦意味著中國投入的資金亦須倍增。

IMF的24個執行董事會議席分配亦有所變動,歐盟將出讓其中2席給發展中國家,令歐盟議席數目減至6席。執行董事可行使IMF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現時其中5個執行董事由IMF份額最多的5個成員國,即美日德法英委任,但新協議下議席將改由全體投票產生。

IMF總裁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稱,今次是一項“歷史性”協議,為IMF帶來最重大的改革。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強調,IMF改革的當務之急是在下月的首爾峰會前完成份額改革。他表示,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最大份額低估國,中國在IMF的份額和發言權應得到大幅提昇。

新華社:改革反映國際呼聲

新華社的評論文章稱,在克服金融海嘯危機中,新興市場經濟增長強勁,“發揮了牽引車的作用”,但是在IMF等國際經濟機構中並沒有得到相當的發言權和投票權,因此今次IMF改革取得成果,“反映了國際社會的呼聲”。

另外,會議沒有就匯率爭議達成任何具體協議,只是概括承諾由市場決定匯率,並避免爭相令貨幣貶值,紓緩貿易過度失衡狀況,並將經常帳失衡維持在可持續水平。

IMF投票權大執位

現時10大坐擁IMF最多投票權的國家分別為美國(16.74%)、日本(6.01%)、德國(5.87%)、法國(4.85%)、英國(4.85%)、中國(3.65%)、意大利(3.19%)、沙地(3.16%)、加拿大(2.88%)、俄羅斯(2.69%)。除中俄以外,印度(1.88%)及巴西(1.38%)兩個金磚四國成員十大不入。

俄羅斯財金官員透露,IMF改革投票權後,中國投票權可望增至6.19%,躍升至第3位,而印度、俄羅斯及巴西則分別位列第8、9、10位,令金磚四國總投票權達14.18%,僅差不足1%就可在IMF決議擁有否決權。

美仍擁否決權
專家:改革未治本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今次IMF改革雖然反映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地位提昇,但美國依然擁有一票否決權,意味投票權未得到根本性改變,中國等新興國家得到更多的投票權,義務與投入資金也相應增加。他亦指出,投票權調整並非IMF改革的關鍵,“最重要的是IMF要清楚自己究竟要做什麼,需要哪些資源與權力,否則這個組織在國際經濟中根本發揮不了協調作用。”

目前,IMF重大決策議題必須要獲得187個成員國至少85%的投票同意才能通過,而美國本身就已擁有16.74%投票權,換言之,美國可一票否決任何提案。趙教授說,關於各國投票權,IMF有一套複雜的計算公式,涉及眾多要素,“但不同要素納入考量的高低、比例大小,是需發達國與發展中國家一起來協商的,而目前來看,在協商中,發達國還是佔主要地位,只要計算公式不合理,算出來的投票權分佈也未必合理。美國反正有一票否決權,那投票也是白投,這點沒有改變的話,發達國家話事的局面得不到根本性的改善。而且中國等發展國投票權增加,相應投入的資金、義務與責任都要擴大,不過增加投入以後,這些錢要幹什麼,卻不知道。”

協調作用微
IMF改革路還長

趙錫軍指出,IMF改革絕不僅是投票權的問題。他說,IMF成立之初,是希望主導國際貨幣發行、協調各國貨幣政策,但此協調機制自上世紀70年代美元不能與黃金掛勾後失去作用,此後不論是東南亞金融危機還是華爾街金融海嘯,IMF發揮的作用都極不理想。“IMF有幾個方面要考慮:這個機構以後要做什麼,賦予它什麼功能定位?要IMF完成目標,需要哪些權力和資源?它的決策機制如何協調?權力如何行使?可以說,IMF的改革道路還很長。”

銀行一級資本要求增至7%

G20財金官員除了討論匯率與IMF改革外,亦討論了金融改革問題,在聯合聲明中同意全球須攜手加強監管大型銀行和金融機構,包括按照《巴塞爾III監管協議》,要求銀行被視為“一級資本”的“普通股本資本”最低水平逐步增加至總資產的7%。有關建議將交11月G20峰會正式核實。

聲明道:“我們決心在己國及國際層面採取行動提昇標準,使我們國家當局履行全球一致的標準,以保公平競爭環境,避免市場分崩離析、保護主義與放任監管。”規例之一是要求銀行業增加本金儲備額,為日後新的金融動盪作保險。各規模銀行及金融機構須於2015年1月1日前,把作為抵消損失資金的普通股本資本,由現時至少佔總資產2%增至最少4.5%,到2019年1月1日前額外預留多2.5個百分點至7%。

2015年前開始實施

有關規例按巴塞爾監理委員會9月所公佈,由2013年起分階段實施。韓國一名代表指出,成員對此議題原僅存細微分歧,所以很輕易就通過了。

多個歐陸國與加拿大、澳洲等,俱視美英未能緊守原訂的銀行本金標準為金融危機的肇因,而稱本國銀行全靠嚴緊監管才能過渡危機。

他們又支持“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的建議:對大型銀行與金融機構“加強監督能力和效力”、贊成對場外衍生工具作中央結算交易報告(紓減衍生工具市場風險)、降低依賴信貸評級機構(跟被評企業過於密切、未能預警)。另外,主張減低“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所致風險,以解“大得不容倒閉的銀行”逼政府動用龐大公帑救亡的問題。

G20財金會議聲明撮要

·環球經濟復蘇仍脆弱不均,尚存衰退危機。先進國須參詳己況下,實施“明確、可靠、具膽色又有利增長”的綜合計劃;

·成員國將更趨向市場主導、反映基本經濟的匯率制度,“避免競相貶值貨幣”。先進經濟體警惕過度干擾匯率,以降低新興國家資金流向波動風險;

·G20“堅拒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衝破貿易障礙;

·成員國將致力消除經常賬失衡,使之維持於“可持續”水平;

·成員國會在11月G20峰會制定全球經濟體“全面行動計劃”;

·G20將全面履行“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銀行資本與流動資金框架,贊成“金融監察局”(Financial Supervisory Board)收緊監督大型金融機構的建議;

·成員國同意改革IMF的投票配額系制,讓新興國有更大發言權,帶來“更具效率、可靠和合法的IMF”。歐洲會放棄兩個執行董事會席位,成員全部改由投票產生;

·G20歡迎IMF加強“彈性信貸限額”,並建立“防禦信貸限額”以鞏固“全球金融安全網”,防患於未然;

·工作小組將研究多年計劃,促進發展國“包容性和可持續經濟增長和復原力”。(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