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倫多18”恐怖組織頭目法希姆.艾哈邁德10月25日被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艾哈邁德於2006年6月被捕入獄,被拘四年已抵刑期8年。而實際上,艾哈邁德可能並不需要再坐8年牢,因他目前已經符合了假釋的條件。
艾哈邁德是因為其策劃衝進議會,並試圖引爆安置在多倫多城內外的炸彈而被拘捕的。
證據顯示,艾哈邁德安排恐怖份子訓練營地,製作宣傳影片,並幫助組織獲得武器。
艾哈邁德承認其參加了恐怖組織,並從事進口鎗支和指導同夥為恐怖組織籌集資金的活動。
9月,艾哈邁德在給法院的一封長達6頁的信中,語無倫次地寫道,當他策劃一系列摧毀加拿大基礎設施陰謀時,他實際上進入了一個“幻想世界”。
艾哈邁德還將其犯罪根源歸咎於外部環境,如他的父母、宗教領袖,以及網上認識的匿名者。
法院原本要判處艾哈邁德18年的監禁,但看其年輕無知且有明顯的悔恨而減輕其徒刑。
辯護律師丹尼斯.埃德尼曾為艾哈邁德謀求10至12年徒刑。埃德尼辯稱,他的當事人只是一個誇誇其談者,實際上,艾哈邁德既缺乏手段、也沒有意志力來實施他的攻擊計劃。
多倫多警方於2006年一舉抓獲18名企圖在當地發動恐怖襲擊的犯罪嫌疑人。這個被稱為“多倫多18”的團夥正在加緊製造爆炸物,企圖於當年11月用卡車裝載爆炸物,襲擊多倫多股票交易大樓、加拿大安全情報局總部大樓以及位於渥太華和多倫多之間的一處軍事設施,以迫使加拿大從阿富汗撤軍。
被捕的18人均受到恐怖襲擊指控,但後來有7人因年齡小等原因被取消指控。艾哈邁德的同夥哈立德是此團夥中第一個認罪的人,並於去年被安大略省高級法院判處14年監禁。另一同夥也於去年被定罪並判刑兩年半,但目前已刑滿釋放。其餘8人的審訊仍將繼續進行。(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