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9日對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7起案件進行2審公開宣判,對7起上訴案件,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當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另3起上訴案件,經依法不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開庭審理,依法對10案共20名被告人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8名被告人死刑、3名被告人無期徒刑、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宣判後,9名被告人服判,不上訴;11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內分別提出上訴。
公開庭審中,出庭檢察員針對上訴意見,出示了物證、證人證言、鑑定結論、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各上訴人陳述了上訴理由,律師當庭發表了辯護意見。
法庭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份,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另外,對3起依法不開庭審理案件,經閱捲和提訊上訴人及被告人,按照二審程序審理後,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或者同意原審判決的裁定。(大馬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