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擁捕魚准證卻違反條規‧200外國船被逐出境


(印尼)印尼海事與漁業部長法德耳.穆哈馬德表示,擁有印尼捕魚准證的700艘外國漁船,其中200艘違反政府條規被驅逐出境。這些違規漁船,懸挂越南、泰國和馬來西亞國旗。

“政府條例明確規定,能獲得外國漁船准證的企業,在印尼也要擁有漁產加工廠。”

法德耳說,200艘違規漁船,在印尼並沒有設立漁產加工廠,船主僅是把漁獲運回各自國家。

海事與漁業部發展捕魚業部門主任赫利延托.馬爾沃托表示,若捕魚企業仍未設立漁產加工廠,則政府將撤銷其捕魚准證。

赫利延托說,遵照海事與漁業部長有關捕魚業的2008年第5號條例規定,擁有捕魚船的企業,也有義務擁有漁產加工廠。

此項部長條例明確規定,企業擁有載重至少2000噸的捕魚船,有義務設立漁產加工廠,或是與其他國民漁產加工廠結伙伴。

赫利延托指出,海事與漁業部獲得信息,有很多捕魚企業,並沒有設立漁產加工廠,例如,在納杜安地區,就發生這類案件。目前,約有300家企業,已列入受評估名單中。(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