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德博法庭審查恐怖份子被告梭菲安(Sofian Tsauri)又名阿布.阿雅斯(Abu Ayas)和馬爾宛(Marwan)時獲悉,亞齊恐怖份子組織使用的一批鎗械,源自雅加達東區芝檳榔國警總部軍火庫。
警員塔棠(Tatang Mulyadi)警察上士和阿布迪(Abdi Tunggal)一級中士承認,他們因貪圖額外收入,進行非法武器交易。
塔棠在庭訊中回答主審官德威阿爾梭(Dwiarso Budi Santiarto)的問話時說,他為了尋找額外收入,將鎗械賣給玩具鎗商人阿赫瑪德.蘇特利斯諾(Ahmad Sutrisno)。後者是應梭菲安的要求,向他訂購鎗械。
從這筆武器交易中,塔棠承認獲得1億盾(約1萬1200美元),其中1500萬盾(約1700美元)分給阿布迪。蘇特利斯諾則承認,他從交易中賺到6000萬盾(約6700美元)。
他們三人承認進行非法武器交易,因為從軍火庫偷取的鎗械,沒有合法證件。(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