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有大學要求學生簽下“生死狀”。山東建築大學強制學生簽署“自律協議書”,指學生自殺、自殘等行為,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當地媒體引述山東建築大學學生透露,校方負責人認為學校最近常出現安全問題,要求大家簽自律協議書,其中第10條規定,學生因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自然因素所受傷害,或學生自殺、自殘,如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便不再承擔法律責任。有學生表示,“如果家長知道學校出了多次安全問題,還要簽這樣的協定,肯定會擔心”。
學生透露,若不肯在協議書上簽字,“就要找學院書記談話”,但校方人員否定了“強制簽約”的說法。山東方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斌說,簽訂協議應遵守平等自願原則,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要求另一方簽字。(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