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因台灣《壹週刊》報導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涉嫌召妓疑雲,陳致中除向高雄地院提告《壹週刊》損害名譽外,也不滿國民黨立委邱毅發言涉嫌損害名譽,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11月11日開庭辯論終結,將於11月25日宣判。
在台灣《壹週刊》報導陳致中疑涉召妓疑雲後,陳致中不滿邱毅多次在公開場合或電視談話節目指稱他涉嫌召妓、透過黑道對應召女“妮可”施壓等發言,對他涉嫌損害名譽,7月30日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控告邱毅侵權,求償200萬元及要求回復名譽。邱毅也反控陳致中涉嫌加重誹謗案,兩案高雄地檢署幾度開庭,邱毅與陳致中出庭時各說各話。
高雄地院11日上午11時再度開庭,陳致中、邱毅兩人均未到場,陳致中委任律師羅鼎城出庭,邱毅委由律師柳聰賢出庭,庭訊時雙方都表示沒有證據要調查,審判長李怡諄宣佈辯論終結,定於11月25日宣判。
邱毅上午前往法庭時,院方已辯論終結;他說,由於陳致中已明確向檢方表示拒絕聲紋比對,為求速戰速決,因此未再要求比對聲紋和勘驗扣案的監視光碟等證物。
此外,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他疑涉召妓,7月間向高雄地院提告壹週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200萬元,也於11月2日辯論終結,法官宣佈16日宣判。(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