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特偵組將引用高院見解‧對二次金改案提上訴


(台灣)針對台灣最高法院就陳水扁家族貪污洗錢四大弊案中的龍潭購地案及陳敏薰買官案,判決陳水扁吳淑珍有罪定讞,台灣最高檢特偵組11月12日表示,對判處陳水扁無罪的二次金改案已經確定上訴,他們將在上訴狀裡引用最高法院見解,請求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周佔春的違法判決。

陳水扁在龍潭購地案以及陳敏薰買官案中遭判重刑,外界關注特偵組是否會針對二次金改案的無罪判決,儘快提出上訴。對此特偵組12日中午表示,二次金改案已經確定上訴;原本法界和學界對於“總統”職權有不同看法,台灣最高法院作出的明確厘清“見解睿智”,且最高院的定讞判決理由,對一審、二審法院均有拘束力,相信日後法院見解應該不會再有重大分歧。

二次金改案11月5日一審宣判,包括扁珍在內的21被告全部無罪,合議庭最重要的觀點在於,金融整併並非“總統”職權,讓特偵組感覺被審判長周佔春打了一巴掌。未料一週後,周佔春的見解被最高法院推翻。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特偵組決定近日在撰寫二次金改案上訴狀時,引用最高法院見解,並請求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審判長周佔春的違法判決。而此次合議庭參考3個最高法院判例,認定“公務員實質影響力所及,就是職務行為,不能拘泥形式”,因而判決陳水扁和吳淑珍有罪;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這項見解與周佔春合議庭的看法完全是相反的,因此二次金改案上訴二審後,扁珍很有可能改判有罪。(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