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11月11日獲悉龍潭購地弊案被判重刑確定、必須入獄後,表面看來神情鎮定,飲食正常,但12日拒絕放風做運動,對訪客指稱這是政治處決、“國共聯手”置他於死地。陳水扁委任律師則認為台灣最高法院的判決違法,表示會考慮提出非常上訴,甚至會申請大法官“釋憲”。
台灣最高法院11日審結龍潭購地弊案,被關在台北看守所正好屆滿2年的陳水扁,在傍晚5時許吃完飯後,透過掌上電視得悉判刑定讞的消息,但他看來神情鎮定,並無激動反應。台北看守所表示,扁獲悉判決確定後情緒並沒有特別激動,羈押房有1矮椅子,陳水扁偶爾坐在椅子上,或直接坐在地板上,於置物箱上書寫、看電視。12日上午飲食正常,但管理員要帶他運動時遭拒絕。
12日台北看守所外顯得平靜,少數扁迷聚在北所外議論,打起抗議紙板或白布條。到了中午,只剩下1名支援者守候,累得趴在欄杆旁休息。作家與電視名嘴黃越綏上午在前扁辦主任江志銘的陪伴下,前往北所探扁,她轉述陳水扁對於判決的看法,認為這是“違憲”的審判,也是一種政治處決,對他並不公平,主要是國共聯手要置他於死地。對於支援者的不滿情緒,陳水扁說,歷史會改變,也無永遠的執政黨,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他將會在黑暗中等待,在屈辱中懷抱希望,感謝支援者的關心。
吳淑珍3日才偕女兒陳幸妤及2名外孫到北所探扁,如今也被判決重刑確定,黃越綏說,吳淑珍預定15日到北所探視丈夫,彼此相互打氣。扁辦秘書江志銘表示,吳淑珍已經與他聯繫,並擔心扁若移到台北監獄服刑,將無人照顧,所以,吳淑珍請他在扁服刑期間,可以前往桃園縣龜山,持續照顧陳水扁。
扁珍對獲重刑判決反應平靜,倒是參選高雄市議員的扁子陳致中大打悲情牌,站在宣傳車上用擴音器大罵司法不公,認為這個判決會害死他母親吳淑珍;一旁的支援者也很配合,說聽到判決哭了一整晚,扁家媳婦黃睿靚更是第一時間流下眼淚。而久未在鏡頭前露面的扁女陳幸妤,對於這個判決則是反應很激烈,用力甩門不發一語。
陳水扁龍潭案判刑11年定讞,根據禮遇條例規定,陳水扁卸任後於法有據的所有禮遇隨即全部取消。除了每年享有的新台幣800萬禮遇金已在10月停發,目前在北所實際配發的1名隨扈,11日晚也已奉命撤回。
從被告變成受刑人之後,陳水扁的待遇也將大不同。目前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1個人住住的房舍,3坪(每坪3.3平方公尺)大,採光好還有個大窗戶,5個水桶讓他沖水盥洗用,上頭的架子還可以放雜物。但如果搬到台北監獄,陳水扁儘管可能享有兩人1房的待遇,但仍要面對狹窄的牢房,洗澡上廁所在1個小型水槽解決;入獄後西裝頭得剃成平頭,掌上型電視和收音機也得全部沒收,不能隨時掌握外界訊息。
雖然龍潭案已經三審定讞、不能上訴,但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律師團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一是違背“憲法”規定;二是沒有考慮到2005年公務員的定義已經修法改變,而用舊的判決例來引用,是違法錯誤的;所以會考慮提出非常上訴,甚至會申請大法官“釋憲”。
律師團表示,必須先收到判決書後,才能決定何時提起非常上訴。(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