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早前一審判決無罪,高檢署特偵組11月16日收到台北地院的判決書,特偵組表示,將著手研擬上訴理由,本週將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11月5日判決二次金改案包括陳水扁、吳淑珍等21名被告全部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其中,判決的主要理由是,金控合併並非“總統”職權,加上扁家收錢並無對價關係,因此,陳水扁和吳淑珍收賄罪不成立。
不過,早前台最高法院對於龍潭案判決定讞,卻認定陳水扁有實質影響力,明顯和周占春的見解不同,因此,特偵組對於這次二次金改案的上訴,相當有信心,並將於本週內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