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針對iPad入境納稅所引發的社會爭議,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11月16日表示,商務部支援海關依法履行職責。中國海關總署當天亦發佈消息說,根據WTO規定,中國要逐漸將IT類產品的關稅降至零,這是針對“貨物”而言,而個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貨物。
在當天舉行的商務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姚堅表示,海關總署於今年先後發佈的43號和54號公告,主要是加強和規範個人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郵寄物品的監管。商務部認為,這是海關總署根據相關的法規和當前出現的一些新的情況所採取的措施。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商務部曾向海關總署發出關於iPad入境徵稅的諮詢函,稱中國加入WTO後,重要承諾之一就是對各類電腦實施零關稅,海關向iPad徵收1000元進口稅與WTO規則不一致。同時,有觀點認為,海關對入境個人物品所設免稅限值過於嚴格。
對此,海關總署網站16日發佈消息說,根據WTO規定,中國要逐漸將IT類產品的關稅降至零,這是針對“貨物”而言,個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貨物。中國加入WTO時簽訂的《資訊技術協定》並不適用於個人入境時攜帶的物品。
海關總署稱,貨物與物品之間有所區別,貨物進口後還要經歷再銷售環節,物品則屬於自用範疇,不涉及再銷售。
監管司負責人黃熠在早前亦回應稱,對進境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規定免稅限值的做法是較為普遍的國際實踐,對超出限值物品實行按全部價值徵稅也是各國普遍採用的方法。
黃熠表示,iPad自上市以來價格在不斷變化,且依據配置不同,價格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海關將其歸為筆記本電腦並適用一般5000元的完稅價格,主要就是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關時效。
黃熠指出,近期,一些有組織的走私團夥,假借個人物品名義,一天內多次攜帶各類高檔消費品、高科技產品、生活日用品進出境,是變相的進出口商業貿易行為,海關將依法堅決予以查處。
根據海關總署發佈的2010年第54號公告,中國對居民旅客攜帶的個人物品的免稅限值為5000元人民幣,對非居民旅客擬留在境內的個人物品的免稅限值為2000元人民幣。(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