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廉政公署11月17日證實拘捕29人,他們涉嫌與香港賽馬會的會籍申請貪污有關。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有人就馬會會籍申請涉嫌行賄受賄。廉署16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遴選會員及多名會員、中間人及會籍申請人。
其中1名被捕的賽馬會會員懷疑是案中主腦,他涉嫌在中間人協助下,與有關遴選會員串謀收受申請人賄款,作為支援他們申請會籍的報酬。
今次是繼2006年馬會榮譽遴選會員洪承禧,因涉嫌受賄45萬港元(約5萬8000美元)推薦他人做馬會全費會員而被判監兩年後,再次發生類似貪污案。
在香港能成為馬主,能養馬參加賽馬,是大富大貴的象徵,要成為馬主參加馬會賽事,一般必須先申請成為馬會“賽馬會員”或“全費會員”,但要申請成為這兩類會員任何一種,都必須先獲一名馬會遴選會員推薦及一名附議。即使符合以上資格,若無人推薦,要成為賽馬會員及全費會員,至少分別須輪候3個月至2年不等。(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