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趙連海申保外就醫受理‧未提上訴‧突撤律師


(中國)據官方新華社報導,從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獲悉:2010年11月10日,被告人趙連海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宣判後,趙連海表示認罪服判,至11月22日上訴期滿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生效。司法機關已經受理對趙連海保外就醫的申請。

報導稱,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間,趙連海利用“問題奶粉”,先後組織、煽動、糾集一些人在北京市大興區、豐台區、東城區及河北省石家莊市,採取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2009年8月4日,趙連海借其他事由組織、煽動一些人到北京市公安機關門前進行滋事,致使交通堵塞。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趙連海無視國法,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之規定,尋釁滋事罪最高量刑為5年有期徒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根據趙連海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簽字日期”早於律師代寄上訴書

11月22日早10時30分,在至少5名公安陪同下,律師彭劍及李方平抵達北京大興區看守所,欲確認趙連海是否提出上訴。彭劍事後向傳媒表示,他們仍未能與趙連海會面,但看守所趙姓所長向他們出示一張字條,表示取消二人的律師委託關係,簽名時間為17日,署名是趙連海,並打上紅色手印。看守所所長未有作任何解釋,只稱趙連海自12日後,已停止絕食。

李方平指出,他們自15日至19日,每天均申請會面,但多次到訪均未收到任何要取消其辯護身份的信息,對於22日的事態發展,二人直呼感到突然,難以接受。李稱:“無從考證委託關係是否真正被取消,目前最大的問題無法會見。”彭劍亦表示從業多來,首次遇到如此戲劇性的轉折。

二人隨後趕赴趙家,但會面不足5分鐘,他們引述趙家人一邊苦笑,一邊拿出一張《聲明》,表示要取消彭、李的委託協議,署名人為趙妻李雪梅。彭劍表示,由於兩人已被取消資格,相信20日寄出的上訴書,亦已被宣佈無效,二人的法律使命基本完成,從此不便再參與案件。

彭劍一度失蹤
當局威脅放手

事實上,兩律師在被“取消資格”之前,一度承受極大壓力。自19日開始,兩人連續被北京司法、公安等部門“邀約傾談”,彭劍更在20日、21日失蹤,他22日向傳媒表示,自己被安置在北京郊區昌平的一家賓館中,反覆被勸誡“禁止再參與趙案”。而趙連海的哥哥、姐姐等多名趙家成員,連日來均遭到當局壓力。

兩名律師表示,無從判斷趙連海是否會在監獄內提出上訴。趙連海被嚴判,內地仍有數千毒奶家長,奔走在索賠路上,但至今無一宗成功。彭劍表示手中積壓至少300份委託協議,他認為未來毒奶粉索賠唯有透過上訪渠道,但基本渺茫。

程翔:自辯上訴換減刑
王友金料桌底交易

對於趙連海突然終止兩名辯護律師的委託,案件最後會如何發展?趙連海本來的代表律師彭劍認為有3個可能,一是趙放棄上訴,繼續服刑;二是委託另外的律師;三是自行上訴。時事評論員都認為,最後一個的可能性最大。

曾經因間諜罪入獄的時事評論員程翔估計,趙連海與中央已達成協議,只要他放棄現時上訴的方式,改為自辯上訴,可換取減刑至一年,扣除他已被羈押的日子,等同立即釋放。“可由看守所直接交予法院,以不開庭方式審理,則可改判監一年,即立即釋放,這樣可給予一個下台階予中央。”但他亦不排除中央“一錯再錯”、“一錯到底”,堅持原有的判刑。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亦相信趙連海與中央有“桌底交易”,令法院可維持原判,但難以推測趙所獲取的“利益”,“趙連海或受到公安、法院的利誘、恐嚇而改變主意”。

何俊仁憂趙無奈接受重刑

不過,身兼民主黨主席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相信,趙連海是在獲悉辯護律師受到監視下,被迫放棄上訴,無奈接受兩年半的重刑。而由於內地當局早已對趙連海的案件定調,何俊仁擔心中央是藉此表達“政治犯同維權沒有分別”、著人民毋須有愛心的信息。

根據內地法律程序,辯方要在一審案件判決後10天內提出上訴,一個月內有結果,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但特殊情形則可再延長一個月時間。如果趙連海11月22日已提出上訴,12月22日前會有上訴結果。

趙案突顯官商與維權對立
清華學者分析

趙連海案引起廣泛關注,有內地社會學者認為,趙案集中體現了“官商結盟”後,他們與維權人士產生對立狀態;維權行動是維權人士與多股力量間的智慧對比和博弈中,嘗試尋找突破口的一個過程。

清華大學NGO(非政府組職)研究所首任所長、公民社會管理學者王名從事NGO研究工作10多年,他的研究表明,自從改革開放打破了國家體制對經濟的壟斷後,政府財政能提供的規模愈來愈小,國家已從公共生活多個方面撤退,社會同時湧現了大批體制內不能解決的問題,於是催生了NGO填補這一真空。他認為,內地NGO的生存狀況總體上已經有很大的改善,但仍缺乏理想法律環境。

補體制缺漏
法律未認可

趙連海創立的“結石寶寶之家”,一直都沒有正式註冊獲得法律認可,而這在內地NGO情況中,不是少數。據王名的研究,由於註冊門檻過高,大部份NGO實際上並未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障,成為NGO發展的瓶頸。他指出,不少民間維權組織至今仍然難以擺脫“政治敏感”這一帽子,因而其正常活動仍會受到黨政機關的額外監管。

王名認為,趙連海一案體現了官商結盟後,與維權組織產生一種對立。他表示,維權行動是維權組織或個人與不同力量之間的對比和博弈,維權人士要學會在不同力量中尋找突破口。目前網絡等媒體都給維權行動給予了便利,能讓維權人士向各方力量施壓。

王名說,近年來NGO的生存環境內的“局部衝突”,與近年國內政治、經濟方面的國進民退有關係。近年國內媒體頻頻提及國進民退一詞,泛指國有經濟市場份額的擴大,和政府在社會公共生活中參與和監管程度的上升。(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