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明年7月滿62歲的公務員,將獲得重新僱用。
新加坡公共服務署11月30日發表文告說,他們與各公共部門、法定機構和相關工會密切合作,制定重新僱用滿62歲公務員的指導原則,讓他們有機會工作至65歲,往後再延長到67歲。
新指導原則將在明年7月落實,這比涵蓋了重新僱用年長員工條款的法令提早半年生效。
公共服務署發言人說,重新受雇公務員的待遇以勞資政指導原則為依據,公共服務署並不規定在公務員滿60歲時一律“自動”減薪10%。
她也說,待遇是否調整將考慮工作要求以及較早時薪金是否調整過。
政府1999年把退休年齡從60歲推遲到62歲,並在退休年齡法令內納入允許僱主延長僱員工作年限時,減薪不超過10%的條款。但是,減薪不是“自動”的,而是根據工資是否以年資為基礎,同時考慮員工生產力和表現,以及工作性質和職務等予以斟酌。
發言人說,所有公務員都能在達退休年齡時尋求重新受雇,即使是在現有退休年齡法令下不受保護的公務員也不例外。
目前仍有26類工作因體力需求等原因,不受退休年齡法令約束,這包括軍人、警察和民防等制服人員。人力部正在檢討不受這項法令約束者的名單。(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