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若被徵收貨物進口稅‧入境者可通過銀行繳付


  • 自明年開始,所有的入境者若攜帶的物品超過250美元,須交進口稅。圖為蘇哈機場的入境者,手推車滿是物品。(圖:印尼星洲日報)

(印尼)財政部關稅司公關主任埃惠‧蘇哈爾丹蒂約表示,從明年1月1日開始,入境者若被徵收貨物進口稅,可到現場設有的銀行柜台付款。

他說,此舉可以保證錢不會進官員的口袋,不可能發生行賄勾當。

新措施規定凡入境者所帶的物品價格超過250美元,必須繳付進口稅。

不過,她擔心在機場或海港入境大廳可能會出現人龍。因為入境者不僅在移民處大排長龍,他們還必須經過關稅檢查站,特別是攜帶物品的乘客。

埃惠指出,關稅司已經做好準備,避免出現長龍陣,多設檢查台。

“我方將多派人手,不使乘客久等。”

她指出,將來剛剛從國外抵達的入境者一下飛機、輪船,馬上被引進關稅站,準備接受官員檢查攜帶的物品,核查其價格。

“若經過檢查,攜帶的物品價格超過250美元,超額的將被課稅。”

繳付進口稅可以通過設在現場的銀行柜台轉帳。可以保證,錢不會進官員的口袋,不可能發生行賄勾當。

一經付款,乘客就可以把物品帶走。當然,即使付得起進口稅,並非全部在國外購買的物品可以入境。例如酒類,可以帶進的至多1公升,若乘客攜帶更多,多餘的將被銷毀。

從國外攜帶的香煙,不得超過250根。埃惠表示,限制煙酒入境,為了維持國內煙酒價格穩定,若不受管制,將會打擊國內產品。

關稅總司簡化了報關表格,讓乘客、船員或機員方便填寫,其一是進口貨種類。

另,財政部關稅總司長湯姆斯‧蘇吉雅塔說,以下是新條例規定的私人物品和商品的定義:乘客私人物品是乘客攜帶的東西,但不包括商品在內。機員或船員物品是他們攜帶的東西,但不包括商品在內。所謂商品是指在種類、品質及數量方面不適宜私人需要,輸入後加以買賣,樣本,或將作為工業原料或副原料的物品,或將用作私人需求以外用途。(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