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腳鐐逃犯”判監16年‧妻窩藏同庭領刑


(中國)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廣西“腳鐐逃犯”陳洪周搶劫、脫逃一案,12月6日在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涉案被告人陳洪周犯搶劫罪、脫逃罪,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16年;協助其逃避警方追捕的妻子伍艷文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與本案有關聯的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因搶劫、非法持有鎗支,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罪名,被判有罪並獲刑。

經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1月以來,被告人陳洪周等人為盜取防城港市多處建築工地的鐵扣件而準備刀、鎗、對講機、麵包車等作案工具,使用暴力或脅迫方法恐嚇工地看守人員搶劫工地鐵扣件,並將搶得的鐵扣件轉賣給何姓及林姓兩名被告人。同年12月20日,被告人陳洪周等涉案人員被捕。

今年1月6日淩晨,陳洪周在羈押期間吞食異物被送至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期間趁看守人員不備,設法自行脫開手銬、腳鐐逃跑。逃出醫院後,陳洪周借用路人手機致電其妻伍艷文。伍在明知陳係被羈押嫌犯的情況下,仍乘車前往欽州與其會面,並協助陳逃避公安機關的設卡檢查,致使陳脫逃9天。今年1月15日,陳與伍被警方抓獲。(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