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務部長:吳淑珍若不宜發監‧可在家休養


(台灣)台灣法務部長曾勇夫12月9日首度證實,若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經評估不適合發監執行,將送往相當的處所休養,包含其住家。但他強調,休養期間不算服刑,並不能折抵刑期。至於究竟吳淑珍是否發監,高雄地檢署仍在調閱相關資料進行評估。

吳淑珍因為龍潭購地案被判刑定讞,即將發監執行。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等人早前開會後決定,如果吳淑珍身體狀況符合入監規定,將送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在此之前,先由培德醫院進行專業醫療評估決定吳淑珍能否入監。

若最後評估結果,在培德醫院服刑不適合,吳淑珍是否可保外就醫、或在家服刑?曾勇夫表示,法律上並沒有這個用語,若評估不適合在監獄執行,培德病監拒絕吳淑珍入監執行,檢察官應該將吳淑珍送到醫院或其他相當的處所,包含她的住家在內,這樣的做法有前例可循。

他說,這並非交付在家執行,受刑人在家休養期間,不能折抵刑期,只是暫緩執行,受刑人也要定期向檢察官報到,評估身體狀況,一旦被認為可以執行,便會立刻指揮發監執行。

行政院長吳敦義早前表示,任何執法機關都要公正依法,但要符合人情義理。對此,曾勇夫表示,他相信人情義理會涵蓋在專家評估的範圍內。(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