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際透明組織公佈貪污指數‧警察榜首‧政黨居次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國際透明組織12月10日公佈的“2010年全球貪污指數”(GCB)顯示,馬來西亞的警察以4.1分高居最貪污機構或部門榜首,接著是政黨以4分排行第二,以及國會以3.4分排行第3。

政黨4分排第二

此外,公共服務及商業領域以3.3分排行第4,而司法機構則以3分排行第5;最貪污為5分。

馬來西亞國際透明組織主席劉勝權指出,在2010年全球貪污指數中,政黨被鑒定為全球最貪污的機構,80%受訪者認為政黨是貪污及極致貪污的機構,接著是公共服務、司法、國會及警察。

他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這個情況與馬來西亞不大相同;馬來西亞的情況表明瞭,政黨有必要進行架構改革,警察則需要採用更多問責制,私人領域也需要嚴加打擊貪污。

劉勝權披露,在相關指數上也顯示,全球的貪污情況在過去3年提昇了,其中又以南美及歐洲提昇最多,10人中有7人認為貪污情況增加了。

他說,其他國家是每10人就有6人認為貪污情況增加,而馬來西亞則是每10人有5人有此看法。

6%受訪者認貪污增加

他說,馬來西亞有高達46%受訪者認為在過去3年貪污情況增加,35%受訪者認為維持不變,只有19%受訪者認為貪污情況減少。

對於明年的貪污腐敗水平,他說︰“有27%受訪者認為貪污事件將增加,41%受訪者認為情況保持不變,25%受訪者認為貪污事件將減少,另有7%受訪者不知道或沒回應。”

劉勝權指出,9%的馬來西亞受訪者在過去12個月有行賄經驗。

他說,這數據在亞太區平均18%中屬較低,而相比亞洲國家,馬來西亞的情況不算震驚,且還算是不錯的。(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