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臺灣”非“台灣”‧教育部下令正字


(台灣)“臺灣”、“台灣”一樣嗎?台灣教育部12月12日表示,經過字源考據結果後,當局定調以後教育部內公文,一律必須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希望教科書中不要再看到“台灣”這種用字。

考據《說文解字》
同音不同義

由於“台”字的筆畫較少,愈來愈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但也有不少民眾向教育部反映稱,“臺灣”有失正體字的字義,希望教育部應該要“正字”。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根據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說(悅)也”,即喜悅的意思;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也有其他字義,“臺”與“台”兩者產生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並不相同。

學生寫“臺灣”
未評是否寫錯字

陳雪玉說,到了明清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裡,才開始看到假借“臺”為“台”的用法;至於兩者通用關係如何產生,一般認為是久了成習慣,也就是習非成是。

有鑑於“臺”是正體字、“台”是異體字,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必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此外,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

有記者問及學生若再寫“台灣”,會算寫錯字嗎?陳雪玉並未正面答覆,僅說,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至於其他部會公文用字,陳雪玉指出,將會與行政院溝通。(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