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指由不當官員簽沒收令‧法庭判別墅還伊美黛


(菲律賓)菲律賓最高法院12月13日晚裁決,把政府在1986年人民革命後沒收前總統馬可斯遺孀伊美黛的一座濱海別墅,歸還給伊美黛。

不過,最高法院並非基於馬可斯家族是否非法取得房子而做出判決,而是認定當初是由不正確政府官員簽署沒收房產文件。

伊美黛14日在獲悉裁決後,雀躍萬分,指出“我父親就在這棟別墅誕生,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房產。”

她說︰“在我遇到馬可斯之前,這座別墅早已是我家的。政府怎能說它是非法財產呢?我現在可以重建這座年舊失修的別墅了。”

位於中部萊特島有17間房間的這座別墅,有高爾夫球場、游泳池、多棟小屋和樓閣。在馬可斯1986年下台前的20年當權期間,馬可斯夫婦經常在別墅款待貴賓和親朋戚友。(馬來西亞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