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夥朋友勒索父母入獄20個月


(香港)香港一名青年聯同朋友勒索父母20萬港元,又假扮被人禁錮及毆打,嚇至母親心臟病發。青年承認勒索罪,12月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0個月,同案另一名被告則被判監18個月。

案情指,22歲被告是一名電工學徒,於今年1月在澳門賭錢輸掉10萬港元,事後串同朋友打電話給父母,指因為毒品交易被人禁錮在內地,要求父母給予20萬港元,母親被嚇至心臟病發入院。被告之後聲稱獲釋返家,警方翻查被告出入境紀錄,顯示被告並沒有返過內地,揭穿被告說謊。

法官判刑時指出,勒索是嚴重罪行,最高可以判監14年,不可以因為被告的勒索對像是自己父母便輕判;而且今次案情嚴重,與一般勒索案不同,被告選擇親人作勒索對象,令家人擔驚受怕,受到傷害,就算被告得知母親受驚病倒入院,亦只稱釋放肉參,但仍要求父親交贖金,並無取消計劃。加上被告事後沒有向警方即時自首,浪費警力,故法庭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兩項控罪刑期分期執行。(香港中通社)

※注:100港幣約合12.9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