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2010年12月31日宣佈,《中國香港與紐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將於2011年1月1日生效。根據《協定》,紐西蘭將於六年內逐步撤銷對所有香港原產貨物徵收的進口關稅。
該《協定》是香港與外地經濟體系訂立的首份自由貿易協定,涵蓋香港與紐西蘭多個有共同利益的範疇,包括貨物和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措施。
根據《協定》,紐西蘭將於六年內,逐步撤銷對所有香港原產貨物徵收的進口關稅。出口往紐西蘭的香港原產貨物,超過90%稅目的關稅將可於《協定》生效後的兩年內獲得豁免。
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及他們所提供的服務在紐西蘭市場享有確定的優惠待遇,所涵蓋的界別包括物流和相關服務、視聽服務、各種商業服務、電腦和相關服務、海運服務、管理顧問服務、與製造有關的服務,也包括香港正進一步推動的六項優勢產業。
就市場準入而言,紐西蘭市場內的多個服務行業,將不再在外來資金、服務提供者或服務業務的數量、服務交易價值、僱員人數、法律實體類別或聯營規定各方面,設任何形式的限制。
為便利商務人員流動,在不影響合理的出入境管制的情況下,屬於指定服務界別的商務旅客、企業內部人員調動、及安裝或服務人員類別的香港和紐西蘭商務人員,將可以優惠條件獲准臨時入境。
香港與紐西蘭亦同意磋商一份《協定》下的《投資議定書》,以進一步提高雙邊投資流動,並致力於《協定》生效後兩年內完成有關談判。(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