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助大馬奪鈴木杯有功‧6國腳獲贈地現金


(馬來西亞)6名協助國家足球隊奪取東南亞鈴木杯足球賽冠軍的登嘉樓州球員獲得登州政府贈送大禮,每人各得一塊地及5000令吉(約1630美元)現金作為獎勵。

登州務大臣阿末賽益表示,州政府送上大禮給6名登州球員,以作為支持國家隊及對球員的表揚。

“我看到國家足球隊在比賽中的拼勁及表現,並首次奪冠,我感到感動又驕傲。”

物色家鄉適合地段

他指出,州政府將會在6名球員的家鄉物色適合的地段,以贈送給他們。

他表示,他希望州政府的禮物可以鼓勵球員繼續進步,協助國家足球隊揚名國際。

6名登州球員分別是莫哈末阿沙哈里(25歲)、莫哈末沙比尼(24歲)、諾沙哈魯(24歲)、莫哈末慕斯林(21歲)、依查法理斯(20歲)及莫哈末法依查(21歲)。

國足稱“馬來亞之虎”引不滿

大馬足球隊奪得鈴木杯東南亞足球錦標賽冠軍而被稱為“馬來亞之虎”(Harimau Malaya)後引起一些不滿,並被指忽略沙巴及砂拉越,有違一個馬來西亞精神。

民統黨及沙巴青年理事會附和沙巴州青年及體育部助理部長加希加欣和的看法,指“馬來亞之虎”的稱號無法反映一個馬來西亞理念。

民統黨署理主席兼斗亞蘭國會議員威弗烈邦布寧指出,大馬足球隊是屬於整個國家的,卻被冠予“馬來亞之虎”,忽略了婆羅洲島沙巴及砂拉越兩州,完全違背一個馬來西亞精神。

邦布寧也說:“如果那只是代表西馬半島,他們有權用‘馬來亞之虎’……如果他們要把婆羅洲州屬排除在外,我建議沙巴及砂拉越一同共組足球隊,並命名為‘婆羅洲之虎’,以參加鈴木杯東南亞足球錦標賽。”(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