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NGO法》詢眾求通過‧3非政府組織反彈


(柬埔寨)柬埔寨政府定於1月10日召開公眾諮詢會,以收集各方對《非政府組織法》(Law of NGO)的意見,但引起非政府組織的反彈和擔憂。

3個主要NGO:“柬埔寨非政府組織論壇”(NGO Forum)、“柬埔寨合作委員會”(Cooperation Committee for Cambodia)和“柬埔寨醫藥組織”(MEDICAM),於1月3日聯合發表文告指出,雖然政府擬定《非政府組織法》的目的,是為了提昇公民社會和政府之間的合作關係,“然而,本地和外地NGO對這項法律草案仍有所顧慮,並希望當局能夠延長公眾諮詢會期限,以便各方能夠找到解決方案為止。”

文告警告,若《非政府組織法》是在現有的形式下通過,柬埔寨政府將面對失去國際支持和援助的風險。

“外國援助我國的方式,包括通過向NGO或協會提供捐助,以推動我國各項發展項目。”

文告指出,對協會(Association)的定義不夠完善,及繁瑣複雜的NGO和協會註冊程序,將會影響政府推行各項發展項目的能力,如衛生、農業、對抗愛滋病及民生服務等。

它說,新法也將加重內政部和外交部的行政負擔,一旦行政部門無法應付工作負荷,將拖慢整個發展項目的進度,這對地方性農民協會和NGO將帶來重大的衝擊。

“新的註冊程序,對短期諒解備忘錄和其他復雜的行政工作,都會可能防礙NGO向外募集援助金,以協助政府推動發展項目。”

3個組織呼吁,政府應和各方展開有意義和深入的協商,以建立一個可行和實用的官方合作法律架構。

根據《非政府組織法》草案,所有NGO或協會必須在新法生效後的180天內,向內政部或外交部重新註冊,否則它們將失去法律予以正當的保護。

新法也要求所有NGO或協會提呈負責人個人詳情、活動報告、上一個年度預算狀況和下一個年度執行計劃報告等。在必要時,內政部和外交部也可隨時要求NGO或協會出示帳目,以便當局可以進行稽查。(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