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要降低離婚率‧未滿21歲結婚須上課


(新加坡)新加坡通過婦女憲章(修正)法案,規定今後年齡未滿21歲者,註冊結婚前必須參加婚前預備課程,才能取得結婚證書,以協助降低離婚率。

此外,為協助居住在國外的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更容易在新加坡註冊結婚,如果雙方都是新加坡人或永久居民,今後不再需要註冊前必須在新加坡居住至少15天。

社會發展、青年及體育部長維文說,在初始階段,政府先要求未滿21歲者必須上預備課程;他認為沒有必要讓所有人上婚前預備課程,以及讓那些在國外註冊結婚的國人這樣做,有目標性的做法則更明智和實際。

他說,強制性婚前預備課程的目的並不是要阻止任何人結婚,而是讓那些因為婚姻生活所帶來的挑戰而有可能離婚的人,在婚前做更好的準備。

他說,年輕人的人生閱歷有限,對婚姻所帶來的壓力,如處理人際關係、養育孩子、理財、處理紛爭等的承受力也較低。

兒女未成年時
要離婚須輔導

為降低離婚對孩子所造成的影響,《婦女憲章》修正法案也包括有21歲以下孩子的夫妻在離婚時,必須參加輔導和調解,在撫養和照顧孩子方面達成協議。

維文強調,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減低離婚對孩子的影響,並不是要夫妻雙方改變離婚的決定,雖然這會是更受歡迎的決定。

修正法案也規定法庭有權下令離婚夫妻,將部份婚姻資產存入孩子的兒童培育戶頭,即使父母離婚後沒有盡撫養孩子的責任,孩子仍可支付學費和醫療費用。

為保護與外國人結婚,並在國外離婚的新加坡人,法庭也將有權裁決外國法庭所裁決的包括公積金在內的新加坡不動產。(馬來西亞星洲日報)